調解是交通事故訴訟的法定程序嗎

導讀:
而新法中,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調解不再是訴訟的前置條件。根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有以下五種情況。交警不會強制對交通事故進行調解。如果允許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實際上就是放縱行為人的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處理的基本原則背道而馳。那么調解是交通事故訴訟的法定程序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調解是交通事故訴訟的法定程序嗎
以前,民警在交通事故中必須對雙方進行調解,無論如何也要確定一個賠償金的數額。而新法中,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調解不再是訴訟的前置條件。
根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有以下五種情況。
(一)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后,其損害賠償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只能調解一次,調解不成的或調解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有一方當事人不同意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調解的,公安機關也不進行調解,當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四是一些允許自行解決的交通事故,如有爭議的,當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五是當事人對檢驗、鑒定或者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公安機關也不予調解,當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交警不會強制對交通事故進行調解。
二、交通事故能私了嗎
交通事故是能私了的,相關的交通法律法規雖然允許并鼓勵當事人對事故進行私了,但是,正如事事都有一個界限和范圍一樣,交通事故并非都可以私了,這也是相關法律法規中所明確規定的。如《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和《市道路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規定》第七條就規定了七種情形的事故,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這七種情形是: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二)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四)對交通事故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七)車輛單方發生交通事故的。
前三項情形當事人不得自行協商解決,是因為這幾項行為都屬于嚴重違法行為,尤其是(二)、(三)項所列行為對交通安全的潛在危害極大,必須予以嚴厲打擊和懲處。如果允許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實際上就是放縱行為人的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處理的基本原則背道而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