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交通事故選擇調解還是訴訟

導讀:
遭遇交通事故選擇調解還是訴訟“一般情況下,與法院訴訟相比,公安機關調解交通事故相對經濟、高效。調解的達成通常是雙方當事人互讓、共識的結果,有利于社會的和諧。然而,公安機關調解沒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可以不履行。具體選擇哪種方式來解決交通事故還要視情況而定……”而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可以將保險公司列為被告,有利于理賠時按照判決標準強制執行。所以一般選擇調解,若調解不成,再進行訴訟。調解內容不能免除訴訟權利“公安機關在調解時,雙方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今后治療費的承擔內容,但是不能排除雙方的約定以及有爭議后訴訟權利的免除。那么遭遇交通事故選擇調解還是訴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遭遇交通事故選擇調解還是訴訟“一般情況下,與法院訴訟相比,公安機關調解交通事故相對經濟、高效。調解的達成通常是雙方當事人互讓、共識的結果,有利于社會的和諧。然而,公安機關調解沒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可以不履行。具體選擇哪種方式來解決交通事故還要視情況而定……”而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可以將保險公司列為被告,有利于理賠時按照判決標準強制執行。所以一般選擇調解,若調解不成,再進行訴訟。調解內容不能免除訴訟權利“公安機關在調解時,雙方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今后治療費的承擔內容,但是不能排除雙方的約定以及有爭議后訴訟權利的免除。關于遭遇交通事故選擇調解還是訴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遭遇交通事故選擇調解還是訴訟
“一般情況下,與法院訴訟相比,公安機關調解交通事故相對經濟、高效。調解的達成通常是雙方當事人互讓、共識的結果,有利于社會的和諧。然而,公安機關調解沒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可以不履行。具體選擇哪種方式來解決交通事故還要視情況而定……”小編這樣說。
小編分析,從時間上說,公安機關的調解時間為10天,比較快速,而法院審理的簡易程序為期3個月,普通程序為期6個月,特殊情況還可以延長時間。對于賠償標準,公安機關調解和法院審理同樣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作出,只是調解達成協議后,保險公司理賠時按照自己的規定核定理賠保險項目和標準。而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可以將保險公司列為被告,有利于理賠時按照判決標準強制執行。所以一般選擇調解,若調解不成,再進行訴訟。
公安機關調解沒有強制執行力
小編表示,公安機關的調解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后,如果一方不履行,該生效的調解協議并不具備強制執行力。
此外,在公安機關的調解過程中,任何一方都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就退出調解,公安機關據此只能終止調解而不能對其進行制裁。法院訴訟卻不同,如果被告方無故不參加開庭審理或者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在法院訴訟過程中,如果受害人急需醫療費,還可以申請先行給付,經法院審批后,可以先行強制執行交付,以解受害人治傷的燃眉之急,而公安機關則無此權利。
調解內容不能免除訴訟權利
“公安機關在調解時,雙方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今后治療費的承擔內容,但是不能排除雙方的約定以及有爭議后訴訟權利的免除。”小編告訴記者。
小編指出,當事人如果是自愿、客觀、真實的達成調解協議,調解協議是有效的,但是并不代表達成調解協議后,當事人就不能再到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當時當事人對自身身體狀況判斷有誤,后來發生了無法預料的變化,對方當事人還應當承擔變化后的費用。因為協議只是對穩定情況下的約定,限制人身權利的約定條款是無效或者是可以撤銷的。如果對自己的真實狀況不了解,無法預料是不是穩定,可能產生重大誤解,按照《民法典》對重大誤解的民事行為是可以撤銷的。調解時,受害人如果不接受肇事方的調解條件,就很可能得不到當時急需的醫療費用,不得已答應對方的一次性調解條件,屬于乘人之危的行為,同樣可以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