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前調解標的額140萬元交通責任糾紛案

導讀:
近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莫索灣墾區人民法院庭前調解一起標的額達140余萬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后唐合將車主周衛東、駕駛員付建江等五名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其各項損失140余萬元。那么法院庭前調解標的額140萬元交通責任糾紛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莫索灣墾區人民法院庭前調解一起標的額達140余萬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后唐合將車主周衛東、駕駛員付建江等五名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其各項損失140余萬元。關于法院庭前調解標的額140萬元交通責任糾紛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莫索灣墾區人民法院庭前調解一起標的額達140余萬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2010年8月,付建江駕駛重型貨車沿S204線行駛時,與唐合騎行的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唐某受傷、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唐合雙小腿截肢,在醫院住院治療一百余天。后經司法鑒定唐合為重傷,傷殘程度為三級。后唐合將車主周衛東、駕駛員付建江等五名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其各項損失140余萬元。
莫索灣法院受理該案后,民庭承辦此案的法官認真分析案情,調取了該起交通事故的交警案卷,查明了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人為重型貨車車主周衛東,因車主已買了保險,所以由車主和保險公司分別承擔。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民庭法官庭前兩次召集案件當事人進行調解,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相互理解,最終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由車主周衛東和保險公司共賠償唐合38萬元,使該案得以圓滿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