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理論有哪些

導讀: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理論有哪些,下面由小編詳細介紹。論述者認為使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進入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程序更能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法治原則,給當事人一個救濟的途徑,消除當事人的各種疑慮,糾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行政確認的錯誤,促進公安機關依法行政。但是論述者又認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進入行政訴訟程序最主要的弊端是降低公安機關的工作效率,造成當事人的訴累。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理論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理論有哪些,下面由小編詳細介紹。論述者認為使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進入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程序更能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法治原則,給當事人一個救濟的途徑,消除當事人的各種疑慮,糾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行政確認的錯誤,促進公安機關依法行政。但是論述者又認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進入行政訴訟程序最主要的弊端是降低公安機關的工作效率,造成當事人的訴累。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理論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輛是現代出行的必備工具,在帶來便捷的同時也有很多的負作用,頻發的交通事故就是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關于交通事故處理的內容,是值得我們很多人去學習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理論有哪些,下面由小編詳細介紹。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的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員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的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交通管理法規、規章,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
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認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原則有以下三點:
1、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即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違犯道路交通法規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違章行為。如不存在違章行為,就不屬于交通事故。
2、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有因果關系的,要負相應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3、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
這種觀點認為責任認定屬于行政確認行為,而行政確認行為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將行政確認行為與具體行政行為相對立,有失偏頗。有學者認為具體行政行為包括三類,即行政確認行為、行政許可行為和行政裁決行為。也有學者認為行政確認行為屬于準具體行政行為。論述者認為使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進入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程序更能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法治原則,給當事人一個救濟的途徑,消除當事人的各種疑慮,糾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行政確認的錯誤,促進公安機關依法行政。但是論述者又認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進入行政訴訟程序最主要的弊端是降低公安機關的工作效率,造成當事人的訴累。論述者立場不堅定,觀點不明確。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理論有哪些,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