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的證據有哪些

導讀:
交通事故中的證據分為以下七種:1.物證。物證是能夠證明交通事故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和痕跡。如交通事故中的當事車輛,在車輛上的撞擊痕跡,道路上的制動拖印以及劃痕等,都是物證。證人證言是指證人親眼目睹交通事故發生的情況,就自己所知道的有關情況向公安機關所作的陳述。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包括駕駛人員、受傷人員和其他有關當事人。當事人陳述指當事人敘說自己在發生交通事故時的經過或者申辯自己有無責任及為自己辯護等。那么交通事故案件的證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中的證據分為以下七種:1.物證。物證是能夠證明交通事故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和痕跡。如交通事故中的當事車輛,在車輛上的撞擊痕跡,道路上的制動拖印以及劃痕等,都是物證。證人證言是指證人親眼目睹交通事故發生的情況,就自己所知道的有關情況向公安機關所作的陳述。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包括駕駛人員、受傷人員和其他有關當事人。當事人陳述指當事人敘說自己在發生交通事故時的經過或者申辯自己有無責任及為自己辯護等。關于交通事故案件的證據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核心內容:證據是作為交通事故責任判斷的依據,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在交通事故的判斷中,能作為證據的有哪些呢?下面由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交通事故中的證據分為以下七種:
1.物證。物證是能夠證明交通事故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和痕跡。如交通事故中的當事車輛,在車輛上的撞擊痕跡,道路上的制動拖印以及劃痕等,都是物證。
2.書證。書證是指能夠證明交通事故有關情況的文字材料,是以其記載的內容來證明的。如駕駛員的駕駛證、提貨單、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有關信件等都屬于書證。
3.證人證言。證人證言是指證人親眼目睹交通事故發生的情況,就自己所知道的有關情況向公安機關所作的陳述。
4.當事人陳述。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包括駕駛人員、受傷人員和其他有關當事人。當事人陳述指當事人敘說自己在發生交通事故時的經過或者申辯自己有無責任及為自己辯護等。
5.鑒定結論。公安、司法機關指派或聘請的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對交通事故中某些專門技術問題進行科學鑒定后所作出的書面結論意見。
6.勘驗檢查筆錄。交通事故處理人員對交通事故現場、車輛、人員等進行檢查后所制作的各種記錄。
7.視聽資料。可用來證明交通事故事實的錄音、錄像、磁盤等視聽(音像)資料。
相關知識:
發生交通事故現場處理四步驟
(1)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迅速搶救傷員,并對傷者迅速止血,處理休克等,就近尋找合適的場地,臨時安置傷員,包扎傷口,同時密切注意周圍環境,防止其他危險再度發生。
(2)迅速向“110”、“120”報警,向車屬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如實陳述事故發生的經過。
(3)報警后,要注意保護現場,維護秩序,照顧好受傷人員,等待醫療急救或將受傷人員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
(4)趕去醫院,安置傷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