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兼并過程中債務轉移案例

導讀:
國有企業兼并過程中債務轉移案例1998年11月,原告某國有企業甲機械集團公司與某國有企業乙集團公司簽訂《兼并協議》一份,約定:甲公司兼并乙公司,乙公司的債權債務由甲公司承擔。,約定:甲公司同意接收乙公司原欠丙銀行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合計2065萬元,丙銀行對乙公司不再具有上述債權的追索權。那么國有企業兼并過程中債務轉移案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國有企業兼并過程中債務轉移案例1998年11月,原告某國有企業甲機械集團公司與某國有企業乙集團公司簽訂《兼并協議》一份,約定:甲公司兼并乙公司,乙公司的債權債務由甲公司承擔。,約定:甲公司同意接收乙公司原欠丙銀行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合計2065萬元,丙銀行對乙公司不再具有上述債權的追索權。關于國有企業兼并過程中債務轉移案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國有企業兼并過程中債務轉移案例
1998年11月,原告某國有企業甲機械集團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與某國有企業乙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乙公司”)簽訂《兼并協議》一份,約定:甲公司兼并乙公司,乙公司的債權債務由甲公司承擔。《兼并協議》簽訂后,被告某丙銀行(以下簡稱“丙銀行”)與甲公司以及乙公司三方簽訂了《債權債務轉移協議書》。(以下簡稱“三方協議”),約定:甲公司同意接收乙公司原欠丙銀行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合計2065萬元,丙銀行對乙公司不再具有上述債權的追索權。丙銀行同意免除乙公司截至1998年12月31日的貸款利息,甲公司自2000年12月3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每年分期歸還,如甲公司不按分次還款計劃足額歸還貸款,甲公司不得享受免息的優惠政策,本協議經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并隨《兼并協議》的正式生效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