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認定書可以更改嗎

導讀: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確實存在錯誤的,那么會修改。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那么事故認定書可以更改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確實存在錯誤的,那么會修改。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關于事故認定書可以更改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如果發生事故之后,事故已經結案了,是會有事故認定書的,但是很多的人拿了事故認定書之后也會有考慮去進行更改的,這個是不是可以去進行的更改其實是不清楚,所以事故認定書可以更改嗎?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個相關的知識點。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符合修改條件的可以修改。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確實存在錯誤的,那么會修改。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二)訴訟救濟途徑:因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在人民法院審理中心,要對其進行當庭質證,對其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并闡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并有權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
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5日內,就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公安交管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對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重新調查、認定;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認定公正、調查程序合法的,就會維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復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一次為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當事人收到有異議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與交通事故有關的爭議。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六條之規定,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敘述等,認定并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由當事人簽名。從上述的相關條款中我們知道,認定書是由交警制作,并要交當事人簽名后,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以留著將來理賠時作為法律文書和證據來支持你們向對方索賠的法律依據。
以上就是小編關于事故認定書可以更改嗎的相關介紹,事故認定書是可以進行更改的,但是更改的情況也是有條件的,對于這些條件了解清楚之后才能更好的去處理相應的問題的,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詢的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