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律師詢問免費交通事故責任能更改嗎

導讀:
在交警給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之后,可能會因為一些客觀因素導致責任認定書中存在一些錯誤的認定,這時候當事人需要積極向交警部門申請。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能更改
在交警給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之后,可能會因為一些客觀因素導致責任認定書中存在一些錯誤的認定,這時候當事人需要積極向交警部門申請。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能更改嗎?交通事故責任怎么認定?
一、交通律師詢問免費交通事故責任能更改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能更改,可以通過提出符合進行修改。復核申請: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5日內,就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公安交管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對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重新調查、認定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認定公正、調查程序合法的,就會維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復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一次為限。因此,可以更改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拿不出錢,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交通律師詢問免費交通事故責任怎么認定
(一)交通事故等級劃分:輕微事故,一是造成輕傷1-3人或財產損失機動車損失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不足200元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二)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任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具體受理部門為該支隊法制科),上級公安機關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撤消的決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決定書》后,應當在5日內向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為最終決定。
(三)責任推定。
⑴、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損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⑵、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辦案或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通過文中可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能更改,可以通過提出符合進行修改。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法律咨詢平臺,我們會有交通律師詢問免費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