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哪里都可以離嗎 丈夫坐牢妻子可以離婚嗎

導讀:
具有辦理婚姻登記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設置婚姻登記處。協議離婚當中要求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手續,而要是訴訟離婚的話,則從原則上來看是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那么夫妻離婚哪里都可以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具有辦理婚姻登記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設置婚姻登記處。協議離婚當中要求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手續,而要是訴訟離婚的話,則從原則上來看是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關于夫妻離婚哪里都可以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要從法律上面解除雙方之間的婚姻關系,那么就要按照我國的規定辦理了離婚手續才行,否則的話還是會被認定具有合法有效的夫妻關系。而此時離婚哪里都可以離嗎?因為規定了兩種不同的離婚方式,自然在不同的方式下,辦理離婚手續的地方不同。下文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協議離婚在哪里辦理手續協議離婚的辦理機關即登記機關,根據新《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登記按地域管轄原則進行管轄:
(一)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鄉(鎮)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二)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其確定的民政部門,辦理一方常住戶口在轄區內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華僑、出國人員的婚姻登記。辦理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特別區域內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
具有辦理婚姻登記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設置婚姻登記處。省、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設置婚姻登記處,應當形成文件,對外公布并報上級民政部門備案。
二、訴訟離婚應該在哪里起訴?1、離婚訴訟一般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3)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協議離婚當中要求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手續,而要是訴訟離婚的話,則從原則上來看是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從上述內容看就可以知道,并不是隨便一個地方都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
丈夫坐牢妻子可以離婚嗎?
近年來,離婚率越來越高,離婚的理由也是各種各樣,有因為妻子整容離婚的,有因為丈夫腳臭離婚的,還有因為無性婚姻離婚的,如果是丈夫坐牢妻子可以離婚嗎?只要當事人符合起訴離婚的要件條件,就可以起訴離婚,但是具體判不判離還需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的可以判決離婚的條件。下面,小編就來為你詳細介紹這些問題。
一、丈夫坐牢妻子可以離婚嗎可以先向對方提出,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
配偶坐牢如何提起離婚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