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子有外遇 丈夫起訴離婚證據不足被駁回

導讀:
夫妻一旦相互猜疑,必定會損害正常的夫妻關系。近日,廣西隆林縣人民法院天生橋法庭開庭審理這起丈夫因猜疑妻子有外遇的離婚案,法官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一審依法駁回原告郭某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丈夫郭某與妻子沈某1999年經人介紹認識后登記結婚,婚后,夫妻倆相互關心,相互體貼,并于2002年11月24日生育一子,2004年12月21日生育一女。急盼從婚姻枷鎖中解脫出來的丈夫郭某,2014年6月21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離婚。原告懷疑被告與他人有關系,但缺乏證據,且被告愿意與原告相互溝通,雙方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為此,一審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那么疑妻子有外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旦相互猜疑,必定會損害正常的夫妻關系。近日,廣西隆林縣人民法院天生橋法庭開庭審理這起丈夫因猜疑妻子有外遇的離婚案,法官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一審依法駁回原告郭某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丈夫郭某與妻子沈某1999年經人介紹認識后登記結婚,婚后,夫妻倆相互關心,相互體貼,并于2002年11月24日生育一子,2004年12月21日生育一女。急盼從婚姻枷鎖中解脫出來的丈夫郭某,2014年6月21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離婚。原告懷疑被告與他人有關系,但缺乏證據,且被告愿意與原告相互溝通,雙方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為此,一審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關于疑妻子有外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美滿的婚姻,信任是維系的基石,猜疑則是摧毀婚姻的蛀蟲。夫妻一旦相互猜疑,必定會損害正常的夫妻關系。近日,廣西隆林縣人民法院天生橋法庭開庭審理這起丈夫因猜疑妻子有外遇的離婚案,法官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一審依法駁回原告郭某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
丈夫郭某與妻子沈某1999年經人介紹認識后登記結婚,婚后,夫妻倆相互關心,相互體貼,并于2002年11月24日生育一子,2004年12月21日生育一女。但這美好的日子卻于2013年11月之后不復存在,互相猜疑對方有外遇而爭吵不斷,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急盼從婚姻枷鎖中解脫出來的丈夫郭某,2014年6月21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離婚。
一審法院認為,原、被告婚姻基礎較好,近年來,夫妻倆分處異地打工,缺乏溝通,導致雙方關系不和睦。原告懷疑被告與他人有關系,但缺乏證據,且被告愿意與原告相互溝通,雙方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為此,一審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