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強迫發生性行為,妻子起訴離婚可以認定為感情破裂嗎

導讀:
夫妻之間固然有同居的義務,夫妻性生活也是同居義務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婚姻存續期間妻子仍然享有獨立的人格、人身權利,在妻子不愿意的情況下,丈夫采取強迫、威脅或其他方法與之發生性行為,是否觸犯刑法尚且不論,實質上已經侵犯了妻子的性自由權,而且違背妻子一直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不利于夫妻感情的良好發展,對妻子的身體和精神帶來雙從的巨大傷害。如果屬于丈夫非法侵害妻子性自由的權利,已經極大的傷害了夫妻之間的感情,導致雙方已經沒有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必要的情形,可適用《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最后一款的規定,屬于“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狈ㄔ赫{解無效的,準予離婚。那么丈夫強迫發生性行為,妻子起訴離婚可以認定為感情破裂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之間固然有同居的義務,夫妻性生活也是同居義務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婚姻存續期間妻子仍然享有獨立的人格、人身權利,在妻子不愿意的情況下,丈夫采取強迫、威脅或其他方法與之發生性行為,是否觸犯刑法尚且不論,實質上已經侵犯了妻子的性自由權,而且違背妻子一直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不利于夫妻感情的良好發展,對妻子的身體和精神帶來雙從的巨大傷害。如果屬于丈夫非法侵害妻子性自由的權利,已經極大的傷害了夫妻之間的感情,導致雙方已經沒有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必要的情形,可適用《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最后一款的規定,屬于“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狈ㄔ赫{解無效的,準予離婚。關于丈夫強迫發生性行為,妻子起訴離婚可以認定為感情破裂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