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公證的流程 夫妻婚內財產約定協議書怎么寫

導讀:
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進行財產公證是很多男女的選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辦公證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根據司法部規定,居住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的當事人委托居住在國內公民代理其申辦民事公證事項,可采用含有委托內容的書信、電報、電傳代替委托書,并不需要辦理公證手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證書從審批人批準之日起生效,審批人批準日期即為出證之日。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是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但夫妻之間可以通過協議約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于個人所有的。那么婚內財產公證的流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進行財產公證是很多男女的選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辦公證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根據司法部規定,居住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的當事人委托居住在國內公民代理其申辦民事公證事項,可采用含有委托內容的書信、電報、電傳代替委托書,并不需要辦理公證手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證書從審批人批準之日起生效,審批人批準日期即為出證之日。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是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但夫妻之間可以通過協議約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于個人所有的。關于婚內財產公證的流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進行財產公證是很多男女的選擇。這樣能夠避免日后雙方就財產問題產生糾紛,也是對自己利益的一種保障。那么你知道進行婚后財產公證的具體有怎樣的流程嗎?大律小編整理了有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詳細解答。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查、出證。
(一)申請: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申請公證的,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并填寫申請表,并提供與申請事項有關的材料;不能親自申請的,可委托代理人代為申請,代理人應提交授權委托書。但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解除收養、委托、聲明、生存及其他與當事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申請。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辦公證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居住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的當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辦公證事項,其委托書應經當地公證人、我國駐外領事館公證,或經司法部制訂機構、人員證明。
根據司法部規定,居住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的當事人委托居住在國內公民代理其申辦民事公證事項,可采用含有委托內容的書信、電報、電傳代替委托書,并不需要辦理公證手續。
(二)受理:受理是指公證處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證申請,并同意給予辦理的行為。公證處對符合《公證程序規則(試行)》規定的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當事人;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做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通知當事人。受理的公證事項應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2、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3、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處的業務范圍
4、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本公證處管轄
(三)審查:公證審查是公證機構受理當事人的公證申請后,制作公證文書之前,對當事人申請公證的事項及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從法律和事實兩個方面進行調查、核實的活動。是公證程序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也是保證公證質量最關鍵性環節。
審查的內容包括:
1、當事人的人數、身份、資格、民事行為能力
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應的權利
3、需要公證的行為、事實或文書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
4、需要公證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準確,簽名、印章是否齊全
5、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充分
審查的方式有:
1、詢問當事人或有關證人,詳細了解與公證事項有關情況
2、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和收集到的書證、物證的內容和形式進行全面審查核實
3、進行調查、勘驗,全面收集證據,查明與公證事項有關的事實真相
4、進行專業鑒定
(四)出證:出具公證書,是公證機構根據審查結果,對符合出證條件的公證事項,在法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程序審批、制作、發送公證書的活動,是公證程序中最重要的環節。
出具公證書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當事人的身份真實、合法,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和資格
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3、證明對象的內容和形式真實、合法
4、公證程序合法
出具公證書應當履行審批手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證書從審批人批準之日起生效,審批人批準日期即為出證之日。
辦理婚內財產公證的,一般包括了四個步驟,即上文中介紹到的申請、受理、審查以及出證。詳細的內容,大律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講解,希望能夠幫助你進一步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如果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大律的在線律師。
夫妻婚內財產約定協議書怎么寫?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是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但夫妻之間可以通過協議約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于個人所有的。那約定財產協議書應該怎么寫?現在大律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介紹。
夫妻婚內財產約定協議書男方:,年月日出生,族,住址:,身份證號:。
女方:,年月日出生,族,住址:,身份證號:。
雙方于年月日登記結婚,具有合法的夫妻關系,并于年月日生育一子。根據《民法典》第1065條及有關法律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對財產的歸屬達成原則性意見,特簽訂協議,雙方遵照執行。
一、婚內現有財產的約定:現有財產如下:
1、位于市區的房屋,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
2、位于市區的房屋,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
3、位于上述二套房屋內的其他設施;
4、動產:;
5、其它:。
上述所列的財產歸所有,歸所有,歸所有。
二、婚姻存續期間取得財產權屬的約定:自本協議簽定之后,各自經手取得及以其名義取得的財產(包括《民法典》第1062條,第1063條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確定的財產范疇)歸各自所有,對方不得主張所有權。
三、對于個人財產處理的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及婚后自己所得財產分別歸其個人所有,雙方經濟獨立,各自財產由個人完全支配處置,無須征得配偶同意。同時,對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支出的必須費用,由夫妻雙方各承擔一半。
四、對于共同財產處分的約定:夫妻婚后對于日常消費支出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開銷;凡處理超過元價值以上的錢物時,一方處置時必須經過配偶另一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一方未經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由處理一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涉及到一方企業投資等的約定:企業投資權益的一方,因經營需要該企業融資借款時,若此投資權益形式為
①有限責任公司出資額;
②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
③集體企業或股份制企業中的股份;
④個人公司;
⑤某外資企業的出資。
則該債務均為企業法人債務,與配偶無關;若該投資權益形式為
①合伙人企業的合伙份額;
②個體工商戶;
③個人獨資企業。
則該企業舉債時一方應通知其配偶,否則視為其個人債務,由其個人償還。
六、對于婚姻存續期間現有債務約定:現有債務情況如下:雙方因,由經手所欠債務元,由承擔。
七、對于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其他債務的約定:涉及到今后其他個人經手的債務時,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因為共同的利益或責任而產生的債務(包括因為共同的利益而產生的債務、子女因為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等情況下而產生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八、對于子女撫養費用的約定:雙方對于由承擔撫養責任,每個月承擔撫養費用元,直至大學畢業為止。
九、損害賠償的約定:如一方由于主動提出離婚的(或不提出離婚),且無過錯方有證據證明其存在的,除按照上述原則分割財產,債權及債務外,有過錯方應支付給無過錯方精神賠償損害金萬元,支付方式為在辦理相關手續時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對方。
十、雙方因為履行協議發生爭議,應當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加以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備注:內容較為繁瑣,具體操作中,可以擇其任何一項或多項進行約定,可以進行公證,但公證不是必需的程序。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