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離婚后歸誰 婚前的房產需要公證嗎

導讀:
二、以小孩名義買房離婚后歸誰一方面,根據有關房屋產權管理的規定,只有在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并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那么婚前買房離婚后歸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以小孩名義買房離婚后歸誰一方面,根據有關房屋產權管理的規定,只有在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并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關于婚前買房離婚后歸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今,隨著房價的不斷攀升,不少夫妻在離婚的時候為爭奪房產都會大打出手。在離婚對房產進行分割的時候,如果該房產是婚前購買的,那么此時該歸誰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這方面的內容,下面就讓大律小編為您做詳細介紹吧。
一、婚前買房離婚后歸誰在夫妻之間沒有任何約定的情況下,婚前財產屬于個人,不因夫妻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如果婚前買的房產是在夫妻關系成立之前所取得的,一般都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此外,由于期房的預售制度的存在以及房屋產權證的取得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續,因此,在簽訂購房合同和實際取得房產證之間有一個時間差。如果在這個時間差當中恰好男女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也即,夫妻一方在婚前先與售房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在辦出產權證之前又與他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此時應如何認定房屋的權屬性質?到底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后財產?答案是房屋應屬于婚前個人財產,理由如下:
1、男女一方婚前與售房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后,即對售房人享有請求交付房屋、辦理產權過戶的權利,此種權利在法律上稱之為債權;產權證辦出后對房屋享有的權利在法律上稱之為物權(所有權)。
2、由于婚前財產屬于個人,因此,男女一方婚前對售房人享有的請求交付房屋、辦理產權過戶的債權屬于婚前個人財產。而當購房人取得了房屋的產權證之后,購房人享有的對售房人的債權即告消滅,變成了對房屋享有的物權(所有權)。
3、在此種情況下,債權變成了物權,沒有先前的債權,也就不會有后面的物權(所有權),物權是債權的轉化形式。由于債權在此種情況下屬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而物權(所有權)又是由債權轉化而來,因此,若夫妻一方在婚前購買了房屋,婚后才辦出產權證的,該房屋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4、即使是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后取得產權證,并且婚后共同還貸的,此種房屋仍應認定為婚前財產,同樣此種貸款屬于婚前債務,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當房屋所有人無法按時還貸時,銀行無權向夫妻另一方主張權利,要求還貸。對于婚后共同還貸的部分,由于還貸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不享有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有權在分割財產時要求歸還已還貸額的一半。
5、對于男女一方父母在婚前為雙方結婚而出資購置的房屋,應當認定為是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對于男女雙方父母在婚前為雙方結婚而共同出資購置的房屋,應當認定為是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在分割財產時按買房時的出資額認定夫妻一方的相應份額,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同時還要注意另外一個問題,即夫妻一方受贈與的房屋問題。
依據新《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應該屬于個人財產,即以贈與人在合同中的意思表示為準,如果確定贈與一方則屬于該方的個人財產。
二、以小孩名義買房離婚后歸誰一方面,根據有關房屋產權管理的規定,只有在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并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如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而《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并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從中可以看出,以未成年人名義購房且房產證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產權人只能是該未成年人。
另一方面,父母將所購房屋,無償登記給未成年子女,實際上屬于父母對子女的財產贈與,且不動產經過辦理登記即為實際交付履行,贈與關系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二十八條和第一百二十九條分別規定:“公民之間贈與關系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的,應當認定贈與關系成立;未辦理過戶手續,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受贈人根據贈與合同已占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贈與人明確表示將贈與物贈給未成年人個人的,應當認定該贈與物為未成年人的個人財產。”
因此,以小孩名義購房寫房產證上寫的是小孩的名字,則小孩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作為父母的夫妻均無權處分。
如果房產是屬于夫妻一方在婚前購買并在夫妻關系成立之前取得的,那么是認定為夫妻一方財產的,此時在離婚的時候不作分割。但如果是婚前購買婚后還貸的話,則情況可能就比較復雜,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你在這方面遇到了什么問題的話,可以咨詢一下我們大律的在線律師。
婚前的房產需要公證嗎?
不少男女在結婚之前就購買了房產,那對于這樣的婚前房產來講,在結婚的時候是否需要辦理公證呢?而現實中哪些婚前房產又是不需要辦理公證的呢?大律小編整理好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詳細解答。
一、婚前的房產需要公證嗎婚前情侶買房要慎重,財產公證或者簽署協議是共同買房的必要前提。感情甜蜜穩定時不要沖昏頭腦,明天會發生什么事誰也無法預料,萬一最后婚沒結成怎么辦?所以,在愛的承諾前加上一份法律保護會更加牢固。專業律師建議,在雙方還未確定夫妻關系前,可以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或者共同簽署一份協議。如果發生糾紛時能夠及時找出證據來證明,也好避免日后的房產糾紛。
二、哪些婚前房產不需要公證1、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現在的民法典規定婚前的財產永遠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會因結婚達到一定年限而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后所住房屋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決標準是以房屋產權證為準。這種情況下房子在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所以離婚時該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
3、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產證的。這種情況并不以拿到房產證的日期來界定房產的歸屬。
4、婚前按揭購房,已辦理了貸款手續,購房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義簽的。這種情況下,房產是婚前個人財產,但婚后所還貸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補償給對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補償的一半也僅是婚后還貸的錢,它僅限于本錢,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