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什么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交警部門出具的技術性法律文書,同時也是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調解的依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檢察院對于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確定損害賠償的證據。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所載明的內容,顯示其具有書證的特性,因其由公安機關制作,故應為公文書證,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交警部門出具的技術性法律文書,同時也是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調解的依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檢察院對于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確定損害賠償的證據。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所載明的內容,顯示其具有書證的特性,因其由公安機關制作,故應為公文書證,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發生交通事故,我們要到交通事故管理部門進行申請交通事故責任定書,他一般是在交通事故。發生的10天內下達,如果對于交通事故責任定書有其他想法或者是爭議的話,我們可以進行復合,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什么問題的解答,帶著問題我們一起往下看。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交警部門出具的技術性法律文書,同時也是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調解的依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檢察院對于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確定損害賠償的證據。
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所載明的內容,顯示其具有書證的特性,因其由公安機關制作,故應為公文書證,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同時決定了該認定書不具有行政可訴性,不服認定書的結論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也決定了法院在審理交通事故案件時,應該和其他證據一樣進行真實性、客觀性、合法性審查,如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該認定書時,法院無需經過重新認定即可不予采信。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有以下內容:
1、交通警察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當取得相應等級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資格。道路交通事故由發生地的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未設立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由設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2、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交通事故現場痕跡、遺留物等線索,及時啟動查緝預案,布置堵截和查緝。
3、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5、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之日起五日內,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