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有效期是多少

導讀: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永久有效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于未造成人員傷亡,事實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并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劃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之上。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有效期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永久有效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于未造成人員傷亡,事實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并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劃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之上。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有效期是多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我們現實生活中,交通責任認定書一般是警方對于一次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這也是非常重要的責任劃分標準。那么為了讓大家能夠詳細了解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有效期是多少的相關法律問題,下面將由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永久有效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于未造成人員傷亡,事實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并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并可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對于復雜的交通事故:
1、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4、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具體內容如下:
1、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的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3、受害人和機動車一方對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由雙方分擔損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