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要賠償嗎

導讀:
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要賠償的。因為出站交通事故之后并不僅有肇事方的保險公司會賠償受損害方,還有受損害方自己投保的人身意外險或財產險的保險公司需要賠償。但是僅講交通肇事逃逸方的話保險公司無需賠償。那么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要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要賠償的。因為出站交通事故之后并不僅有肇事方的保險公司會賠償受損害方,還有受損害方自己投保的人身意外險或財產險的保險公司需要賠償。但是僅講交通肇事逃逸方的話保險公司無需賠償。關于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要賠償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要賠償的。因為出站交通事故之后并不僅有肇事方的保險公司會賠償受損害方,還有受損害方自己投保的人身意外險或財產險的保險公司需要賠償。但是僅講交通肇事逃逸方的話保險公司無需賠償。那么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要賠償嗎?接下來就有的小編為大家來解答。
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及車損險的保險條款中都有明確規定: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保險車輛或者遺棄保險車輛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等)是屬于免賠責任,也就是說確定為逃逸的話,不能獲得商業險賠付。交強險條款中沒有規定逃逸為免賠責任,所以可以獲得已投保的交強險賠付交強險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具體是在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以及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事故只要有責任,那么賠償金額在強制三責險中的是一樣的,因為強制三責險只分有責和無責。交強險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超出交強險承擔范圍的,由當事人雙方按責任比例承擔損失。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四十二)條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書面通知保險公司。搶救受傷人員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書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
劉某某據此訴請A保險公司賠付保險金138987.38元;A保險公司抗辯劉某某在事故發生后離開現場符合A保險公司的免責情形。
江陰市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2015)澄商初字第00781號民事判決:一、A保險公司應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內給付劉某某保險理賠款133011.38元;二、駁回劉某某的其他訴訟請求。宣判后,A保險公司不服,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日作出(2015)錫商終字第0926號民事判決:一、撤銷江陰市人民法院(2015)澄商初字第00781號民事判決;二、駁回劉某某的訴訟請求。
江陰市人民法院認為:劉某某雖在事故發生后離開現場,但其陳述是害怕被打才離開,離開時見對方報警才未報警,且留下了保險車輛和隨身錢物,未破壞現場導致事故原因無法查明或事故責任無法認定,交警亦僅認定離開現場而未認定肇事逃逸,無證據證明其有逃避追究的主觀目的,不構成肇事逃逸這一免責事由;亦無證據證明其有酒駕、毒駕等另一免責情形。故A保險公司應賠付保險金138987.38元。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劉某某在事故發生后,非基于自身傷情急需診治或緊急救治對方傷者的目的,離開現場,既未報警,也未通知A保險公司。雖將保險車輛留在現場,未破壞現場;但逃避了對其在事發當時生理狀態的檢測,導致無法確定其在事發當時存在酒駕、毒駕等免責情形,A保險公司據此免賠保險金。故改判駁回劉某某訴訟請求。
近年來,保險車輛駕駛人在發生事故后離開現場的情形時有發生,無錫地區每年均有上百起此類情形涉訴。這涉及到肇事逃逸,但肇事逃逸不僅要有離開事故現場的客觀事實,還要有逃避責任追究的主觀故意,后者往往難以認定,交警也很少作此類定性,所以,保險公司按肇事逃逸免責的情形十分少見。但是,更重要的,這還涉及到逃避酒檢毒檢,并且這往往是實踐中的多數情況,在事故發生后離開現場,客觀上逃避了對其在事發當時生理狀態的檢測,不僅可以免于酒駕毒駕的刑事和行政責任,而且在保險事故中向第三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也可以轉由保險公司承受。
對此,本案充分運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在事故發生后離開現場且未報警和通知保險公司,導致無法對其進行生理狀態檢測的,盡管無法直接認定其存在酒駕毒駕,但可以根據其前述行為致使無法確定是否酒駕毒駕的情況,直接判決A保險公司免賠保險金。由此培育社會誠信、倡導行為規范;提示社會公眾,在駕駛活動中,要遵守交通法規、履行社會責任,以保護自己和保障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