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應否要替朋友的“愛情欠條”埋單

導讀:
出于朋友義氣,朱X當即認可并以自己的名義向陳某出具一張15000元的欠條,陳某也將原欠條退還給了趙某。陳某無奈,遂向法院起訴,要求朱X償還欠款。”其中表明,債務轉移成立與否的原則要件是債權人對發生的轉移是否同意。那么他應否要替朋友的“愛情欠條”埋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出于朋友義氣,朱X當即認可并以自己的名義向陳某出具一張15000元的欠條,陳某也將原欠條退還給了趙某。陳某無奈,遂向法院起訴,要求朱X償還欠款。”其中表明,債務轉移成立與否的原則要件是債權人對發生的轉移是否同意。關于他應否要替朋友的“愛情欠條”埋單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朱X的朋友趙某與女友陳某一年前就戀愛上了,可9個月后,幾近結婚時,趙某又見異思遷,看上了一位富翁之女。陳某起初當然不干,數月后,雙方達成協議,由趙某補償陳某各項費用共計20000元,并由趙某立下欠條一張,寫明在一個月內付清。過了一個月,即2004年11月29日,由于趙某未兌現,陳某找上門再次與趙某發生爭執。適逢朱X在場,經朱X出面調解,陳某同意放棄5000元,但她以后不找趙某,而要朱X負責支付。出于朋友義氣,朱X當即認可并以自己的名義向陳某出具一張15000元的欠條,陳某也將原欠條退還給了趙某。此后,陳某多次向朱X索要,朱X考慮自己當時只是一時應付而不愿自己掏錢。陳某無奈,遂向法院起訴,要求朱X償還欠款。
評析:
筆者認為,朱X應當償還該欠款。
這里涉及到一個債務轉移問題。債務轉移債務承擔或合同義務的轉讓,是指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行為。在債務全部轉移的情況下,債務人脫離原來的合同關系而由第三人取代債務人承擔合同義務。至于債務轉移應當采取何種方式,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學理上一般認為有兩種方式,即通過債權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協議和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的轉讓協議均可實現債務的轉移。但實踐中以后者居多。本案中,朱X應否承擔責任的關鍵,在于其與陳某、趙某之間,是否構成債權、債務轉移。
《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部份轉移給第三方,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其中表明,債務轉移成立與否的原則要件是債權人對發生的轉移是否同意。應該說,本案已具備了該構成要件:
1、陳某與趙某之間的原債權、債務合法。雙方在分手之后,就戀愛期間遭受損失的補償所達成的協議,是在彼此協商基礎上的真實意思表示,出自雙方自愿,且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具備民事行為的成立要件,當屬有效。陳某對此擁有債權所具有的一切權利,包括將其轉讓。
2、朱X與陳某之間的轉讓屬“債務人、第三人和債權人三方相互或共同達成”的協議。許多人誤以為《合同法》第八十四條僅僅規定:“應當經債權人同意”,是指債務的轉讓方式有且僅有是債務人與第三人達成債務轉讓協議后,再經債權人同意。實際上,同意是當事人達成一致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之間達成協議。為此,《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轉移的方式,當然地包括第三人與債權人達成的債務轉讓協議,也包括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轉讓協議后經債權人同意,以及債務人、第三人和債權人三方相互或共同達成的協議。也就是說,朱X與陳某達成的由陳某放棄5000元、其余欠款要朱X支付的一致意見當屬其列。
3、對該債務的轉讓朱X與陳某、趙某均已同意。這一點從朱X以自己的名義向陳某出具欠條、陳某接受欠條并將原欠條退還給趙某就足以看出。也正是至此為止,朱X具有對陳某的付款義務,陳某則具有對朱X追索欠款的權利,至于趙某是否對朱X承擔義務,已與陳某無關。即是無論趙某是否給錢朱X,朱X都必須將欠款還給陳某。
作者:興國法院曾育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