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精神損害的構成要件

導讀:
精神損害行為侵害了他人的精神利益,而精神利益作為權利主體生存必備條件之一,已成為法律上的完整人格的一部分,是受法律所保護的,并且,這種精神利益是主體的一種絕對權利。精神損害責任如同其它侵權損害責任一樣,須由以下要件構成: 1、損害事實。也就是說損害應是已發生的,是真實存在的。另外,過錯的形式可以是故意和過失,無論何種情況均能造成對他人的精神損害,只是在通常情況下,過失的過錯應承擔的責任較小或可免除。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損害的構成要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精神損害行為侵害了他人的精神利益,而精神利益作為權利主體生存必備條件之一,已成為法律上的完整人格的一部分,是受法律所保護的,并且,這種精神利益是主體的一種絕對權利。精神損害責任如同其它侵權損害責任一樣,須由以下要件構成: 1、損害事實。也就是說損害應是已發生的,是真實存在的。另外,過錯的形式可以是故意和過失,無論何種情況均能造成對他人的精神損害,只是在通常情況下,過失的過錯應承擔的責任較小或可免除。關于交通事故精神損害的構成要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精神損害行為侵害了他人的精神利益,而精神利益作為權利主體生存必備條件之一,已成為法律上的完整人格的一部分,是受法律所保護的,并且,這種精神利益是主體的一種絕對權利。精神損害責任如同其它侵權損害責任一樣,須由以下要件構成:
1、損害事實。在民法上,損害作為一種事實狀態,就是指因一定的行為或事件使某人受侵權法保護的權利和利益遭受某種不利益的影響。要構成損害事實,首先這種損害應具有可補救性。一方面,從量上看,雖然損害已產生,但須到一定程度,在法律上才是可補救的。如甲乙兩人爭吵,甲對乙說了一句帶侮辱性的話語,乙當時覺得很難受,但事后幾天也就忘了,以后若乙再次想起這件事時,就不能說甲對自己造成了損害并要求賠償。另一方面,從質上看,損害在本質上應是對權利的侵害所產生的后果,同時也包括了對利益的侵害,但所請求保護的利益,必須構成權利的內容,或至少與受法律保護的權利有密切聯系。例如,某人的肖像未經其同意就被用于某產品廣告宣傳中,因而給他造成了嚴重精神損害。此時與他無撫養、贍養關系的家人或朋友是不能就其損害請求賠償的。
其次,這種損害應具有確定性。也就是說損害應是已發生的,是真實存在的。比如不能懷疑他人披露了自己的隱私而感到精神痛苦,并要求賠償。另外,這種損害事實應能依據社會一般觀念和公平意識予以認定。例如,某家老人去世于家中,他家一鄰居覺得十分恐懼,并造成失眠,其所受損害就是難以認定的事實。
2、因果關系。侵權民事責任構成中的因果關系要件,就是指違法行為作為原因,損害事實作為結果,在它們間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觀聯系。兩者間存在嚴格的時間順序,即原因在前,結果在后。
作為因果關系的原因主要是指人的行為,這種行為既包括積極的作為,也包括消極的不作為。通常,積極的作為產生損害狀態是容易確定的,而消極的不作為產生損害狀態相對而言較難確定。所謂不作為,是指行為人在某種情況下,負有特定法律義務作為而不履行其義務,并致他人受損害。例如,Internet服務提供商(ISP)在為用戶接入網絡時,應告訴用戶信息在該網絡上的保密程度及應采取的相應措施,但提供商均未說明,從而導致該用戶隱私的泄露,并造成了該用戶精神損害。此時,提供商就因消極的不作為而造成了損害事實。
在具體損害賠償糾紛中,引起損害發生的原因并非完全是單一的行為或事件,因此在確定因果關系時,應分清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單一原因和復雜原因,等等。 [page]
3、過錯。從主觀方面看,對于自然人來說過錯體現為故意或過失的心理狀態,但無行為能力人因其不具備意識能力和判斷能力而不存在過錯。從客觀方面看,過錯表現于受行為人主觀意志支配的外在行為。也就是說行為人的意志外在化為行為時,才具有法律上的意義。另外,過錯的形式可以是故意和過失,無論何種情況均能造成對他人的精神損害,只是在通常情況下,過失的過錯應承擔的責任較小或可免除。
4、賠償數額的確定
要進行精神損害賠償必須確定賠償數額,但人們普遍認為精神與物質,二者在性質上無法等同,在數量上無法等同,因而對精神損害的物質救濟只能是“補償”或“撫慰”。確定精神損害賠償金的原則,是法官自由酌量原則,以及區加別對待原則,適當限制原則。在這些原則的指導下,計算賠償數額的方法是:
一是概算規則。對于純精神利益損害的賠償和精神痛苦的慰撫金賠償算定,適用概算規則。法官將案件情況分為加害人過錯程度的輕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損害后果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雙方的經濟負擔能力及經濟狀況和受害人資歷這四種因素,基中前三種是著重考慮的因素。在計算時,首先按照當地精神損害賠償金的一般限額、分成低、中、高三個檔次,按前三種著重考慮的因素確定適用哪一個檔次;然后再按照其他因素在這一檔次的幅度中,上下浮動,最后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二是比照規則。現行立法對精神損害賠償金算定已有明確規定的,應當比照該規定算定賠償數額。目前立法有規定的只有《國家賠償法》對人身自由權侵害、生命權侵害和扶養請求權侵害,是由國家行為造成的,有具體的賠償規定。對于人身自由權損害的精神損害賠償金,該法第16條規定:“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這雖然是國家賠償標準,但關于人身自由權侵害的賠償沒有正式標準的情況下,可以比照這一規定執行。
三是參照規則。當確定精神利益中財產利益損失的數額時,可以參照其他標準確定賠償金數額。一是,參照受害人在被侵權期間可得利益的損失數額。在營業組織的人身受到侵害時,這種可得利益的損失較為明顯,較容易計算。實際上,這種損失就是受害人侵權期間受到的財產不利益。二是參照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而獲得的財產利益數額。侵權人因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利益,是不法所得,可視為受害人所受到的損失。計算出侵權人侵權期間的非法所得,即可確定賠償金數額。三是參照某些人格權轉讓使用的一般費用標準。在肖像權、名稱權轉讓使用中,可以約定一定的使用費。對此,有約定使用費數額標準的,依其約定標準計算,沒有約定標準的,參照類似使用費的一般標準,確定賠償金數額。 [p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