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運營“摩的” 逆行撞死老人

導讀:
2009年12月13日7時許,朱光磊駕駛“摩的”在非機動車道內逆行,至朝陽區春華路966路公交車站東側人行橫道處時,將步行橫過馬路的68歲老人撞倒。在開了大約50米后,“摩的”開不動了,朱光磊棄車逃逸。老人被撞倒后受傷,經搶救無效于12月15日死亡。經公安交管部門認定,朱光磊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案件審理過程中,朱光磊家屬幫其繳納賠償款2萬元。死者的家屬李先生向朱光磊索賠經濟損失38萬余元。那么非法運營“摩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9年12月13日7時許,朱光磊駕駛“摩的”在非機動車道內逆行,至朝陽區春華路966路公交車站東側人行橫道處時,將步行橫過馬路的68歲老人撞倒。在開了大約50米后,“摩的”開不動了,朱光磊棄車逃逸。老人被撞倒后受傷,經搶救無效于12月15日死亡。經公安交管部門認定,朱光磊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案件審理過程中,朱光磊家屬幫其繳納賠償款2萬元。死者的家屬李先生向朱光磊索賠經濟損失38萬余元。關于非法運營“摩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9年12月13日7時許,朱光磊駕駛“摩的”在非機動車道內逆行,至朝陽區春華路966路公交車站東側人行橫道處時,將步行橫過馬路的68歲老人撞倒。
朱光磊停下車后看到老人沒有皮外傷,認為老人傷得不是很嚴重,又害怕警察來了罰款,于是準備駕車逃跑。在開了大約50米后,“摩的”開不動了,朱光磊棄車逃逸。
老人被撞倒后受傷,經搶救無效于12月15日死亡。
后朱光磊在家人的勸說下,到公安機關自首。經公安交管部門認定,朱光磊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案件審理過程中,朱光磊家屬幫其繳納賠償款2萬元。
死者的家屬李先生向朱光磊索賠經濟損失38萬余元。
朝陽法院認為,朱光磊曾因違法行為受過處罰,本應悔過自新,但其仍無視國法,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違章駕駛機動車輛,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為觸犯了刑法,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鑒于朱光磊犯罪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故對其所犯罪行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宣判后,受害人的兒子李先生告訴
朱光磊說,自己以前是開出租的,后來覺得累就不干了。“我兒子上高中了,學習挺不錯,我想著給他掙點錢。”但朱光磊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