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賠起訴書范文

導讀:
1、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后,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乙方車輛維修費及其他雜費___元;___受傷住院治療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傷殘補償金、后續治療費等共計___元。那么交通事故索賠起訴書范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后,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乙方車輛維修費及其他雜費___元;___受傷住院治療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傷殘補償金、后續治療費等共計___元。那么交通事故索賠起訴書范文。關于交通事故索賠起訴書范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3、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后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4、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通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經過:___年_月_日,發生了___駕駛___車輛在____________路段和___駕駛___(車牌號為___)相撞致______________的道路交通事故。后____交警隊趕赴現場處理,制作了事故現場圖,扣留了雙方車輛以備進一步調查。
(二)___交警隊對該事故的認定情況:___交警隊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作出如下認定。______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條第__款之規定,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應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___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條第__款之規定,是發生事故的次要原因,應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乘車人___無責任。
二、甲乙丙丁四方根據交警隊的事故認定,在交警隊的主持下,按照互諒互讓的原則達成如下調解交通事故協議:
(一)經雙方確認,本次事故造成雙方財產損失和人員傷殘所需費用情況如下:
甲方車輛維修費及其他雜費___元(人民幣,以下同);___受傷住院治療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住宿費、傷殘補償金、后續治療費等共計___元。
乙方車輛維修費及其他雜費___元;___受傷住院治療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傷殘補償金、后續治療費等共計___元。
丙方(乘車人)___受傷住院治療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傷殘賠償金、后續治療費等共計___元。
以上費用共計___元。
(二)經雙方協商,由甲方承擔上述費用的60%,計___元;乙方承擔上述費用的40%,計___元;甲方在扣除自身損失費用外,尚需支付乙方___元;支付丙方___元。
(三)丁方需承擔甲方所需賠付費用的80%,承擔乙方所需賠付費用費用的75%,丁方照上述標準各自對甲乙雙方進行賠付,并代甲方支付須賠付給乙方和丙方的部分。
(四)以上費用賠付和結算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即時結算付清。
(五)甲乙丙三方需積極配合丁方辦理保險賠付事宜,及時提供丁方所需要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醫藥費用發票等資料。
(六)本協議履行完畢后,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乙丙三方的賠付責任即算完畢,其中任何一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對其他任何一方提出增加賠付及其他要求。
(七)如本案的受傷者確因事故引起的病情進一步惡化,治療費用大大超過本協議預計,超出預計1萬元以內,由傷者自行負責,1萬元以上費用由傷者出具省級醫院證明(包括醫療診斷書、醫藥費用發票、傷殘鑒定報告等)及其他可證明該病情惡化是由該事故引發的證據,可另行找甲乙責任方賠付,由甲乙方按照本協議確定的賠付責任標準(即甲方60%、乙方40%)分擔賠付。
三、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協議各方如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糾紛,可先協商,協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本交通事故協議書范文共四頁,一式五份,協議各方各一份,______交警隊一份存檔備查。
甲方:
乙方: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丙方:
丁方(公章):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1)當事人為公民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注冊登記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后如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當事人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親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5)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其相互關系的證明;
(6)提交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其相互關系的證明。
(1)提交公安交管部門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認定書》。因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公安交管部門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對當事人責任加以認定而制作的法律文書。它能證實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且關系到當事人承擔責任的輕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因調解終結書是公安交管部門在法定期限內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損害賠償事宜經調解后無法達成協議而制作的法律文書。當事人收到調解終結書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根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賠償范圍通常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營養費、住宿費、法醫鑒定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財產損失等16項。而上述賠償費用必須要有相應的證據來予以證實,否則難以得到人民法院的采信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