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否賠償鑒定費

導讀:
對于鑒定費用應由誰承擔的問題,因交通事故案件涉及的法律繁多,難免導致審理結果出現差異,在實務中通常不判決鑒定費與訴訟費由保險公司承擔,也有個別案例判決由保險公司承擔。交通事故在現在的日常生活中在所難免,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后,交通事故賠償機制發生了重大變化。比如有的交通事故可能是數輛機動車共同造成同一受害人傷亡,數個肇事者均應承擔相應責任。也就是說,只要車主有責任,交強險就要在法定限額以內進行賠償,而不是按車主責任大小按比例賠償。那么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否賠償鑒定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鑒定費用應由誰承擔的問題,因交通事故案件涉及的法律繁多,難免導致審理結果出現差異,在實務中通常不判決鑒定費與訴訟費由保險公司承擔,也有個別案例判決由保險公司承擔。交通事故在現在的日常生活中在所難免,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后,交通事故賠償機制發生了重大變化。比如有的交通事故可能是數輛機動車共同造成同一受害人傷亡,數個肇事者均應承擔相應責任。也就是說,只要車主有責任,交強險就要在法定限額以內進行賠償,而不是按車主責任大小按比例賠償。那么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否賠償鑒定費。關于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否賠償鑒定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鑒定費用應由誰承擔的問題,因交通事故案件涉及的法律繁多,難免導致審理結果出現差異,在實務中通常不判決鑒定費與訴訟費由保險公司承擔,也有個別案例判決由保險公司承擔。
《保險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保險人承擔。”鑒定費作為查明事實的必要費用,屬于“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
《訴訟費用繳納辦法》12條規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舉證方支付的鑒定費用,僅僅指在訴訟過程中由舉證方先墊付,如果最后確定責任在于哪方則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結后在裁判書中確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追加賠償主體。即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是否還有其他責任人。比如有的交通事故可能是數輛機動車共同造成同一受害人傷亡,數個肇事者均應承擔相應責任。如果受害人只是起訴其中一個肇事者,則會加重該肇事者的賠償責任,而對于該加重部分的責任,商業三者險公司又往往援引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商業險),以其系應當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的損失和費用,而不予賠償,最終該部分責任只能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基于此,肇事者應以受害人放棄對于其他肇事者的追償為由,要求減少相應的賠償數額。
實踐中,法院應當依法追加其他肇事者參加訴訟;法院未追加的,肇事者也應當申請法院依法追加,以便其他肇事者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值得注意的是,依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即使其他車輛在本次交通事故中無責任,也要在無責險額內對受害人進行賠償,在這種情形下,被訴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同樣應當要求追加無責方為共同被告,或者要求在無責方賠償限額內減少賠償,否則,商業三者險公司對于無責方賠償限額部分將不予賠付。
分配賠償責任。首先注意的是,交強險賠償是不與車主責任大小掛鉤的。也就是說,只要車主有責任,交強險就要在法定限額以內進行賠償,而不是按車主責任大小按比例賠償。而對于超過交強險部分的賠償額,如果受害方有過錯的,應當自行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責任,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只需承擔與自己責任相應的賠償。因此,車主應當關注交通事故對雙方責任的認定,以確定自己的賠償比例。
另外注意,事故責任認定書并不是劃分雙方責任的唯一證據,車主還可以綜合考慮交警未予認定或認定錯誤的相關證據,以進一步明確受害者的責任比例,盡可能減少自己的賠償責任。
優化賠償項目。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商業險)規定了一些免賠事項,其中包括精神損害賠償金。由此,對于精神損害賠償金商業三者險將不予賠付。實踐中,需要借助律師專業知識,提前主動作一些工作,想辦法把精神損害賠償金消化掉。
無證駕駛并不必然引起交通事故,關鍵看無證駕駛方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所以無證駕駛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結果沒有必然的關系。最重要的還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5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指定具體的道理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標準。常見的法律依據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故當事人具有交通違法行為如無證駕駛,但不是導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違法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罰,不認定當事人的過錯責任。
根據該規定,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過程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主要問題是當事人的行為對交通事故的發生所起的作用,所以,一方當事人是否是無證駕駛、是否醉酒駕駛等行為與責任認定的結果并沒有直接的關系。
如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發現一方當事人存在以上行為的,可以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