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道路交通事故賠償

導讀:
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后,要先搶救傷者,然后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酒后嚴禁駕駛各類機動車。那么如何申請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后,要先搶救傷者,然后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酒后嚴禁駕駛各類機動車。那么如何申請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關于如何申請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申請保險理賠的時間:
車禍發生以后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2、應向保險公司提供的材料:
(1)交強險的保險單。
(2)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3)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5)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6)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7)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3、辦理保險理賠的流程:
1、當您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公司可以拒賠。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應盡快向保險公司報案,可以電話報案,也可直接去報案。
2、保險公司應主動到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對事故車輛進行定損。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后,要先搶救傷者,然后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對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10日內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在5日內進行檢驗鑒定,然后做出認定書。
3、投保人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應攜帶行駛證,保險合同以事故責任認定書等相關證件。保險公司應在48小時內對車輛進行定損,投保人在車輛沒有定損之前不能修理車輛。保險公司應該出具車輛定損清單,明確更換配件,修復車輛的費用和工時。
4、投保人如對上述清單無爭議即簽字生效,作為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如果有爭議則可以拒絕簽字。在投保人對定損清單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修復車輛,并按以下程序進行理賠。
(1)投保人將修理廠的發票,明細清單,定損單,行駛證,保險合同交給保險公司。
(2)與保險公司達成協議之后,保險公司應在十日內支付保險賠償金。如保險公司認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應在兩個月內按可鑒定的最低額先行賠付。
(3)領取理賠通知單,領取保險金。
(4)如果保險公司在兩個月內拒絕出個理賠通知單,并在兩個月內不予賠償,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保險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關保險事故的證據材料后,應當向投保人出具證據清單并簽字蓋章。
(6)保險公司出具拒絕理賠通知書。
(7)投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注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酒后嚴禁駕駛各類機動車。由于酒后能使人四肢僵硬,記憶減退,操作車輛容易失控,風險難以預測,所以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拒絕賠償;
2、無證駕車或與準駕車型不符。
無證駕車與準駕車型不符都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當事人其行為,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
3、逾時報案,報案不實。
在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定時間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以便保險公司及時調查評估,作出結論,若超出一定期限,保險公司可能無法進行調查取證,責任也只能由客戶自己承擔了。
4、發生事故未通知保險公司。
發生交通事故未通知保險公司與逾時報案一樣,如果客戶不報案,就拿不到賠償金。這是保險公司履行理賠責任的一個首要條件。
5、第三者責任險拒絕支付客戶與第三者私下協定的賠償金額。
任何交通事故發生的時候,如果要求保險公司理賠,客戶都無權與第三者私下簽訂協議,保險公司只能按照客戶的投保合同進行理賠。如果客戶與第三者私下達成協議的,超出保險公司支付的部分只能由客戶自己承擔。
6、投保車輛發生轉賣、贈送他人、變更用途、增加危險程度而未辦理批改手續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車輛在發生轉賣、贈送他人或其他一些改變權屬行為時,都必須登記過戶,否則發生的一切后果只能由原車主承擔責任。如果車主改變了用途等事項,應該立即通知保險公司。
答案是否定的,交強險的賠償對象,是指受交強險保障對象的主體范圍,即保險雙方以外的第三人范圍,亦指在什么情況下構成交強險的第三人。因此,交強險賠償對象是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第三人。交強險的“第三人”,指交強險的被保險人對之負有損害賠償責任之人。被保險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
交強險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條規定:交強險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簡稱,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期間(通常為1年)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