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債權比例清償怎么算

導讀:
企業在經營的過程是會產生很多債務的,企業就會出現破產的情形,法院宣告企業破產的要進行清算,那么按債權比例清償怎么算?下面由大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按債權比例清償怎么算
債權清償比例是按同一破產順序破產債權獲得的,假如同一順序的債權是1000萬,企業破產財產只能清償100萬的,債權清償比例為10,剩下的90是得不到清償的。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破產清算程序的普通債權清償率如何計算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清償一般是對債務而言的,清償率就是償還債務的比率,清償率=已償還的債務金額/全部債務的金額*100%。
1、普通債權,指不能優先受償的債權。公司破產后,對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順序上最后的是普通債權。
2、未決債權是指正在訴訟或仲裁過程中尚未有裁決結果的債權。
3、在債務清償過程中,實際償還金額/應償還債務總額的比率為清償率。
一般用于的破產程序中對債務的分配。
普通債權是指不具備優先受償的特殊條件,但在破產債權中占主要份額,僅次于優先破產債權受償的債權,在破產程序中享有普通債權的債權人一般是無擔保的債權人。
在債權受償方面,無擔保債權人的地位是非常不利的。經驗表明,各國破產法常將對有擔保債權人的保護放在重要地位。破產法中的按比例分配原則僅僅是在同一類別的債權人之間按比例分配而已,對所有債權人按同一比例分配是不可能的。在大多數破產案件中,財產都被有擔保債權人和有優先權的債權人分配完了,或者在破產財產支付了各種擔保債權和優先債權后,已經所剩不多,無擔保債權人得到償付的比例很小,一般都不會超過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