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怎么走程序

導讀:
違建怎么走程序
對于違章建筑來說,違章建筑要按照相關的規定來進行拆除,一般我們拆除違章建筑的話,有相應的程序需要進行,那么對于這種強制拆除的違章建筑來說,應該怎么去處理呢?接下來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帶來違建怎么走程序的詳細知識,希望幫助到大家。
1、房屋行政強制拆遷申請 → 審查 → 組織聽證 → 報批 → 證據保全 → 實施
2、執法部門下達書面的整改通知書或限期拆除通知書或行政處罰文書,在文書上會告知被執行人違法的事實、處罰的依據、限期拆除或整改的時間、對處罰不服的訴訟或復議申請時間和部門等內容,而且文書上要有執法單位的公章,執法人員在送達文書時必須是兩人以上。
而且必須將文書送達給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直系親屬,并且被執行人是否簽收不是必須的,只要送達就可以。
違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響城市公共空間、破壞生態環境等特點,并且很多違章建筑還隱匿在合法建筑里面。違法建筑損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壞了城市風貌,并制約城市健康發展和城鄉規劃執行,也影響了城市的未來發展。國家沒有統一的定義,各地方政府則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筑。
違章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并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物;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物;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管理局。
(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城鄉規劃局。
(三)鄉、鎮人民政府。
(四)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