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與挪用資金罪的界限

導讀:
挪用公款罪既遂一般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挪用公款罪與挪用資金罪的界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挪用公款罪既遂一般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2、一審公訴案:(1)應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那么挪用公款罪與挪用資金罪的界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區分挪用公款罪與非罪的界限是看該挪用公款行為,是否屬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圍。具體來說,是看該行為是否屬于法定的挪用公款而構成犯罪的行為范圍。挪用公款罪既遂一般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經濟犯罪算是刑事案嗎?
算。經濟犯罪,是指在社會經濟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領域,為謀取不法利益,違反國家經濟、行政法規,直接危害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依照我國刑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經濟犯罪是犯罪的一種,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屬性,即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除此之外,經濟犯罪還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發生在經濟領域。即發生在國民經濟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諸環節。
(2)主觀上為故意,并且一般都具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
(3)直接危害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
{調取一級分類欄目}法律法規
一、《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二、《刑法》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刑事案件開庭宣判時間
1、“刑事案件開庭后多少時間宣判!”:一要看審級、二要看所適用的程序,而且:審限是從立案時起算,不是從“開庭”時起算。
2、一審公訴案:
(1)應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2)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應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內審結】。
3、二審:應當在一個月以內審結,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是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抗訴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