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一輩子還不上錢咋辦

導讀:
民間借貸案件的井噴式爆發,假設被執行人一輩子都無法翻身了,一直沒有財產(錢)來執行判決的債務,這樣的前提下,首先肯定從法律執行上是無法執行到位了的,遇到這種情況,面對天文數字的虧空金額,即使法院判決書生效了,也等同于是一張白紙。那么,被執行人一輩子還不上錢咋辦?大律網小編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被執行人一輩子還不上錢咋辦
暫時無力償還,可以分期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相關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債務糾紛起訴后對方沒錢還要被拘留嗎
視情況而定。
通常情況下欠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不會被司法拘留的。
但如果有能力償還債務而不拒不服從法律判決的,可能就會被拘留。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3、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4、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債務糾紛沒錢還會上征信嗎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但債務糾紛不還錢可能會被強制執行以及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一般指失信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俗稱“老賴”。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的行為:
1、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
2、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3、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因此作為債務人,應積極履行還款義務,如果確實因為經濟困難,無法支付欠款,應跟出借人協商,可以協商采取分期還款的方式。
目前,出借人采取訴訟手段維護自身權益,作為被告,你需要出庭應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