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債務人逾期不還咋辦

導讀:
民間借貸債務人逾期不還咋辦,民間借貸起訴
解決民間借貸逾期不還問題,不妨試試以下這幾招:
一、自行協商解決。
二、人民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不收取任何費用。人民調解一般適用于一些借貸金額不大,發生在朋友、親戚、鄰里之間的簡單民間借貸。
三、強制執行公證:公證的強制執行效力是法律賦予公證機關的一項特殊職能,是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債務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對以給付為內容的債權文書進行公證。如果債務人不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不經過訴訟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實現債權。公證機構對借款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其效力相當于法院判決書。
四、仲裁:仲裁和訴訟是并列的兩種打官司方式,仲裁在民間借貸爭議解決中的優勢在于:審理時限短,送達方式靈活快捷,更加注重當事人意思自治。但也存在劣勢,包括無法直接保全;無法直接執行;調查的消極性;仲裁裁決存在被撤銷或不予執行的風險。
五、督促程序和支付令: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提出的要求債務人給付一定的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出附條件的支付令,以催促債務人限期履行義務,如果債務人在法定期間內不提出異議,該支付令即具有執行力的一種程序。督促程序是一種簡易、迅速、催促債務人清償債務的特殊程序。
六、訴訟:可最終通過提起訴訟來解決。七、訴訟調解和仲裁調解:訴訟調解可以發生在訴訟的各個階段、各審級,一旦法院主持調解成功,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及時履行調解協議的內容,原告撤回訴訟,也可以選擇由法院制作調解書來確認調解協議的效力。仲裁調解是指仲裁庭在做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做出裁決。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或者根據協議的結果制作裁決書。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民間借貸起訴法律依據
起訴民間借貸糾紛是有用的。如果當事人依法獲得勝訴判決的,而對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當事人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拍賣等措施將執行所得的財產交付給當事人。
民間借貸起訴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