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基工程可以由甲方直接分包嗎

導讀:
樁基礎是一種承載能力高、適用范圍廣、歷史久遠的基礎形式。隨著生產水平的提高和科學技術的發展,樁基的類型、工藝、設計理論、計算方法和應用范圍都有了很大的發展,被廣泛應用于高層建筑、港口、橋梁等工程中。而樁基礎是由埋設在地基中的多根樁和把樁群聯合起來共同工作的樁臺兩部分組成。該辦法還強調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凡再次分包也被認定為違法分包。
一、樁基工程可以由甲方直接分包嗎?
可以,主體工程以外允許分包,在總承包合同里面約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沒有約定的,要取得建設單位的認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過中標合同價的百分之三十。
二、樁基工程可以專業分包嗎
建筑工程分為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兩種,樁基、節能、消防、防水都可以進行專業分包。主體工程以外允許分包,在總承包合同里面約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沒有約定的,要取得建設單位的認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過中標合同價的百分之三十。
樁基礎是一種承載能力高、適用范圍廣、歷史久遠的基礎形式。隨著生產水平的提高和科學技術的發展,樁基的類型、工藝、設計理論、計算方法和應用范圍都有了很大的發展,被廣泛應用于高層建筑、港口、橋梁等工程中。
樁是將建筑物的全部或部分荷載傳遞給地基土并具有一定剛度和抗彎能力的傳力構件,其橫截面尺寸遠小于其長度。而樁基礎是由埋設在地基中的多根樁(稱為樁群)和把樁群聯合起來共同工作的樁臺(稱為承臺)兩部分組成。
樁基礎的作用是將荷載傳至地下較深處承載性能好的土層,以滿足承載力和沉降的要求。樁基礎的承載能力高,能承受豎直荷載,也能承受水平荷載,能抵抗上拔荷載也能承受振動荷載,是應用最廣泛的深基礎形式。
建筑工程法律法規
《建筑法》第二十九條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專業工程違法分包的形式
①分包工程發包人將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工程承包單位的;
②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分包工程發包人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專業工程分包給他人的;
③專業工程分包人再次實施分包的;
④分包工程承包人沒有將其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在施工現場所設項目管理機構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單位人員的,視同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
⑤轉讓、出借企業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
此外,對分包的工程還有量的限制,例如交通部頒布《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允許分包的工程范圍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分包的工程不得超過總工程量的30%。各項專業工程分包的總量超過承包人合同工程總量的30%的,或者專業工程分包管理費超過30%的(招標文件規定的稅費除外),這是底線,逾越底線均認定為違法分包。該辦法還強調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凡再次分包也被認定為違法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