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損害賠償的可預見規則是指什么

導讀:
違約損害賠償的可預見規則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因違約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時,違約方僅就締約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負責賠償,超出預見范圍的損失,違約方不予賠償的規則。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賣家不賣房了的,賣方需要按照買賣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沒有約定的,當事人之間可協商確定由賣方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一、違約損害賠償的可預見規則是指什么?
違約損害賠償的可預見規則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因違約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時,違約方僅就締約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負責賠償,超出預見范圍的損失,違約方不予賠償的規則。
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賣家不賣房了怎么辦?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賣家不賣房了的,賣方需要按照買賣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沒有約定的,當事人之間可協商確定由賣方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一、《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二、《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工作了十年解雇的賠償金額怎么計算
如果公司無故跟員工解除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該條中指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具體是指:
(一)最基本的條件要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而非勞動者,而且雙方沒有達成協商一致辭(就是勞動者并不愿意解除)。
(二)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但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用人解除勞動關系的條件。
(三)以上兩點具備,就夠成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