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關系惡劣可以離婚嗎?

導讀:
婆媳關系惡劣可以離婚嗎?
婆媳關系惡劣可以離婚嗎?
雙方結成夫妻后,往往會跟男方家人一起住,那么便要處理好婆媳關系。不過,因為婆媳倆存在代溝,生活習慣上有差異,雙方性格尖銳的話,將很容易不和。如果婆媳關系惡劣,雙方難以共同生活的,會影響夫妻關系,所以,有些人便提出離婚。
首先,因為婆媳關系惡劣提出離婚,夫妻雙方對離婚協商一致的,可以協議離婚。雙方處理好子女撫養、夫妻財產等問題,并簽訂離婚協議后,辦理離婚登記,就可以離婚。
其次,雙方對離婚未達成一致,還堅持離婚的,可以起訴離婚。
不過,起訴離婚后,法院經審理發現有以下情形的,判定夫妻感情破裂,可能會準予離婚:
1、一方是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
6、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婆媳關系惡劣,并且夫妻雙方有以上情形的,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將會判決準予離婚。
不過,只是婆媳關系惡劣,夫妻感情正常的,不能作為離婚的理由。一方以這個為理由起訴離婚的,法院將不會判決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