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的債權如何繼承

導讀:
在繼承關系中,有被繼承人債務的相關概念,被繼承人債務是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下來的應當由被繼承人清償?shù)呢敭a義務。那么,被繼承人的債權如何繼承?大律網律師整理了相關法律知識,供大家學習參考。
被繼承人的債權如何繼承
被繼承人生前合法債權屬于被繼承人的遺產,被繼承人的債權應按照如下規(guī)則進行繼承:
1、遺囑繼承,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且遺囑合法有效的,應尊重被繼承人的意愿并按照遺囑內容進行繼承,遺囑繼承優(yōu)先于法定繼承;
2、法定繼承,如被繼承人未立遺囑,或所立遺囑因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而無效時,就不再按照遺囑進行繼承了,此時就觸發(fā)法定繼承,各繼承人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進行繼承。
相關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根據(jù)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被繼承人債務怎么確定
這一個問題其實是在確定被繼承人債務時需要注意的方面,以免與其他債務相混淆。
(一)區(qū)別被繼承人債務與夫妻合同債務及家庭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清償,而非僅僅被繼承人單方面償還。
家庭共同債務是指為了家庭成員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債務。這種債務應由家庭的共有財產來清償,不能以被繼承人的遺產進行全部清償。家庭共同債務中被繼承人需要清償?shù)牟糠质潜焕^承人債務。
被繼承人債務是單屬于被繼承人個人的債務,與他人沒有關系。
(二)區(qū)別被繼承人債務與被繼承人個人名義所欠債務
以被繼承人個人名義所欠的債務雖然是被繼承人之命所借,但是與被繼承人債務不同的是,被繼承人個人名義所欠之債并非全部由被繼承人償還。
1、被繼承人以個人名義所欠之債用于家庭生活或夫妻生活。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按照家庭共同債務和夫妻共同債務來確認,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來清償。
2、與被繼承人人身關系密切相連的債務。與被繼承人人身相關的債務,例如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等的給付,因被繼承人的存活而存在,隨被繼承人的死亡而消滅。
聯(lián)系不到繼承人怎么處理
繼承人聯(lián)系不到的:
1、在有其他繼承人的情況下,當事人不能理行共有遺產(未分割的)的處份,必須有其他繼承人的書面放棄聲明;
2、繼承人聯(lián)系不到,如果達到法定宣告失蹤的條件的,可以起訴法院,要求宣告失蹤后,再辦理繼承手續(xù);
3、繼承人被宣告失蹤的應保留其遺產繼承份額(由其配偶或者子女等人代管;無上述人員的,由法院指定代管人);
4、具體可咨詢律師或者要求法院宣告失蹤時一并咨詢。
一、宣告失蹤的申請條件:
1、按照中國法律規(guī)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他為失蹤人;
2、宣告失蹤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主體條件: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利害關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與被宣告失蹤的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公民和法人。
(二)客體條件:
1、有下落不明的事實;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沒有回來,也不能認為失蹤;
2、下落不明必須滿兩年:其中戰(zhàn)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zhàn)爭結束之日起算。
(三)形式條件:
1、申請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不得口頭申請;
2、必須經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蹤,任何單位與個人沒有這個權利。
二、宣告失蹤的法律后果:
1、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
2、沒有以上人選或有爭議的由法院指定代管;
3、代管人負有管理失蹤人財產的職責,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職責或者侵犯失蹤人財產的,失蹤人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法院請求代管人承擔民事責任,也可申請變更代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