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轉繼承有哪些法律依據?轉繼承的繼承人有哪些?

導讀:
在繼承法中有這樣一個名詞叫“轉繼承”,指的是繼承人在繼承開始之后實際接受遺產前死亡,只能由其繼承人來代其接受這份遺產。那么2020轉繼承有哪些法律依據?轉繼承的繼承人有哪些?跟著大律網的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轉繼承有哪些法律依據?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二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權,并于遣產分割前死亡,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和第五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后,受贈人表示接受遺贈,并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遺贈的權利移轉給他的繼承人”的規定,轉繼承的適用范圍有以下幾種:
1、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后,遺產分割之前,繼承人也相繼死亡,才發生轉繼承;
2、只有繼承人在前述的時間內死亡而未實際取得遺產,而不是放棄繼承權;
3、只能由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直接分割被繼承人的遺產;
4、轉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其被轉繼承人應得的遣產份額;
5、轉繼承人可以是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也可以是被繼承人的其他法定繼承人。
轉繼承的繼承人有哪些?
轉繼承,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實際接受遺產前死亡,該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代其實際接受其有權繼承的遺產。轉繼承人就是實際接受遺產的死亡繼承人的繼承人。
因此,轉繼承人的范圍與繼承人范圍是相同的,既可以是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也可以是被繼承人的其他合法繼承人,主要為法定繼承人。
法定繼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方式。
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
轉繼承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我國《繼承法》沒有明確規定轉繼承制度,但根據《繼承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的,就視為接受繼承。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二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并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以及第五十三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受贈人表示接受遺贈,并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遺贈的權利移轉給他的繼承人。據此,轉繼承制度在我國已得到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