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了,違法建筑到底是怎么回事?本文幫你理清

導讀:
2021年了,違法建筑到底是怎么回事?本文幫你理清
什么是違法建筑,法律上有沒有明確的規定?是不是違法建筑可以隨意拆除,是否有相關的法律程序,對于早些年招商引資的企業,因為當時的政策原因,先建設投產,后補辦手續,因某些原因,未能辦理相關建設手續的,是否就是違法建筑?等等這些問題,一直以來就困擾著很多類似的企業主,北京楹庭劉云律師跟大家探討下相關的法律法規。
一、違法建筑相關的法規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范圍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等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是個人應當向城市、縣城鄉管理主管部門或者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確定的鎮相關部門申請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拆除違法建筑或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廣義上的違法建筑不僅包括上面提到的,還包括違反《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未辦理用地手續,在耕地上或其他農用地上建設的廠房或者是住宅等非農業設施。
《城鄉規劃法》第64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城鄉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可以限期改正,處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并處以相應的罰款。
第65條同樣也規定,在鄉村規劃區內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才予以拆除。
二、拆除違法建筑是否補償對于違法建筑,如果是因為歷史原因而形成的建筑物,比如建筑物已經建造的時間比較久遠,比如說八幾年、七幾年所建造的建筑物,就屬于歷史原因形成的建筑物,這種情況下就不能夠一律認定為是違法建筑。可能是由于招商引資,當時法律法規不健全等原因,沒有辦理相關的手續。
因為有一段時間,可能在招商引資的過程中,就會存在各種先投產先建設,再補辦手續的情況,因為其他的一些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手續。因為是對于相關部門的行政行為的信賴而進行建設的,所以也不能夠一律按照違法建筑來拆除。
如果因為行政機關違法拆除建筑物的,沒有嚴格按照行政強制法規定的程序,去拆除建筑物的,導致所有權人不能夠對于建筑成本進行回收的,也會存在一定的經濟損失,這時候因為違法的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失,也是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
比如行政機關突然在沒有下達任何通知的情況下,把建筑物拆除了,可能會導致行政相對人該建筑物里面的一些生活用品或者是生產物品被損害,也可能是因為建筑成本,比如說磚、鋼結構的一些設施沒有辦法再回收利用,這種情況下,會產生一定的損失,是需要進行賠償的。
以拆違拆除的違法行為是為了達到拆遷的目的,強制性的拆除當事人的房屋,是一種不正當的行政行為。所以如果遇到拆遷,有關部門以違建的形式下達拆除通知書,或者是強制拆除決定書,一定要認真審查自己建筑物的事實情況,來區別分析對待,認真分析,依法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招商引資企業是否違建招商引資型的企業,在《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中明確規定,要大力推行法制和誠信,有關部門要兌現向社會和行政相對人依法作出的承諾,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活動中,對于與投資主體所簽訂的合同,不得以換屆,領導更替為由違約,如果因為違約侵犯合法權益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以及《關于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里面都對于產權有明確的一些規定,如果因為這樣的歷史原因形成的,也存在對行政機關信賴利益,如果是行政原因導致企業辦理不了相關的建房手續,就不能夠對企業的廠房一律認定是違建,不能一律按照違建予以拆除。
企業對于行政部門的信賴保護利益是要受到法律保護的,所以對于違建的這種情況,如果相關部門對企業房屋或者是廠房認定是違建,要區分不同的情況進行來對待,比如說房屋的建造時間,因為什么原因形成的建筑物來區別認真對待,認真審查,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要及時的向專業的法律人士咨詢,了解相應的政策和法律法規,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房子被強拆,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難案件可免費分析。如果您沒有與該主管部門協商好補償條件,可以咨詢征地拆遷專業律師,或者請律師介入,用專業的法律知識與主管部門協商談判,爭取獲得公平、滿意的補償。
本法律知識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議,如遇同類問題應當具體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