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建筑強拆司法行政怎么申請強拆

導讀:
當事人拒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由征機關負責人簽名,加蓋行政機關的印章,并注明日期。告知書送達拆遷戶5天之后,拆遷戶如還拒絕辦理,將依法申請強制執行。那么違法建筑強拆司法行政怎么申請強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相關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行政決定后。當事人拒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行政機關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強制執行申請書;
2、行政決定書及作出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
3、當事人的意見及行政機關催告情況;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由征機關負責人簽名,加蓋行政機關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為了進一步推進衛生防護距離居民搬遷工作,對部分不理解搬遷工作、拒不履行行政決定人員涉及房屋,擬采取司法強制執行。進入司法程序后,相關證據、材料籌備工作十分重要,為收集滿足法院需求的相關材料,保證一切工作的合法性,特制定如下工作流程:
第一、與拆遷戶進行協商。每次進村入戶做搬遷動員時,工作人員把拆遷相關內容告知拆遷戶,并與其進行溝通協商。在與搬遷戶做溝通工作的同時,相關的工作人員要如實記錄戶主提出的相關補償要求、在場地點、時間(精確到小時)和在場人員,并拍攝下協商時的照片、錄像資料留底。協商之后,整理出協商文件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參加人員包括街道辦和居委會人員,要分別簽名并按手指模)、拆遷補償方案、搬遷業主提出的補償要求;協商文件后面附上相關照片或者錄像資料。對于存在賠償爭議、未能達成搬遷協議拆遷戶,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可每45天左右就其賠償問題進行協商。
第二、限期戶主簽訂拆遷協議書。對于在規定的時間內,仍存在賠償爭議、未能達成搬遷協議的拆遷戶,向其發出《限期簽訂拆遷協議告知書》,下發告知書時,組織工作人員拍攝下相關照片或者錄像,對于簽收的用戶,工作人員要保管好回執;如果拆遷戶拒絕簽收,要組織人員拍好發出過程錄像資料或者照片,并在《限期簽訂拆遷協議告知書》下方注明拒絕簽收,并讓“送達人”和“見證人”簽字(見證人員包括司法所人員和社區居委會人員)。告知書送達拆遷戶5天之后,拆遷戶如還拒絕辦理,將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制定強制拆除房屋維穩自評報告。拆遷工作結束后,對于不肯簽訂協議的拆遷戶,制定強制拆除房屋的維穩自評報告。自評報告的內容包括該戶不肯簽訂協議的原因、拆遷后對該戶戶主有何影響、如強制執行該戶主會采取的維權手段或者過激行為。
第四、將以上所有資料送法制部門進行審查,如資料尚欠缺時,要按法制部門提供意見補充相關資料。
第五、將法制部門審查的資料送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進行裁定,如法院裁定可強制拆除后,將拆遷款劃入指定賬戶。
第六、限期戶主拆除房屋。對于法院裁定可強制拆除房屋的拆遷戶或者已經簽訂了協議并領取拆遷補償款卻還沒搬遷的拆遷戶,向其發出《限期拆除房屋通知書》,期間組織人員收集好通知書下發過程的錄像資料留底,如果拆遷戶拒絕簽收,也要組織人員拍好發出過程的錄像資料留底,并在《限期拆除房屋通知書》下方注明拒絕簽收,并讓“送達人”和“見證人”簽字(見證人員包括司法所人員和社區居委會人員)。
第七、法院按相關規定啟動強制執行程序,對可強制拆除房屋進行強制拆除。
第八、準備工作作好準備工作對于保證工作質量、提高工作效率十分重要,入村前需準備照相機(錄像機)、筆記本、房屋征收協議書、戶主相關土地登記卡、拆遷工作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印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