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建設部“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目錄》的通知

導讀: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計劃單列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各有關單位:為推進“十一五”期間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引導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技術發展,加強對建設部、財政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技術支撐,依據《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定》、《建設部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細則》,以及實施《建設事業“十一五”重點推廣技術領域》的要求,我部組織編制了《建設部“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目錄》,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情況,做好相關技術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中的推廣應用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二〇〇七年八月三十日。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計劃單列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各有關單位:為推進“十一五”期間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引導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技術發展,加強對建設部、財政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技術支撐,依據《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定》、《建設部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細則》,以及實施《建設事業“十一五”重點推廣技術領域》的要求,我部組織編制了《建設部“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目錄》,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情況,做好相關技術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中的推廣應用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二〇〇七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