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人是針對借款合同的嗎

導讀:
在現實生活中,簽訂合同是非常普遍的行為,而簽訂合同是產生債權債務的主要原因,例如簽訂貸款合同后,貸款人是債權人,而借款人是債務人,那么債權債務人是不是針對借款合同的?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債權債務人是針對借款合同的嗎
債權人和債務人不僅只針對借款合同,還包括其他的合同,和其他的法律關系。產生債權債務的法律關系包括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條【債權的定義】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二、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區別是什么
債權人
債的關系中有權利要求另一方(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在債的關系中,債權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特定的權利主體才有權要求義務主體履行約定的義務。負有履行義務的人如不履行義務,債權人有權請求司法機構強制其履行。如果債權人由于對方不履行義務而遭受到經濟上的損失,有權要求賠償。債權人還享有代位權和撤銷權。代位權是指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債務人行使其為第三人的權利,其后果由債務人承擔的權利;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債務人有礙于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享有的請求撤銷這一行為的權利。債權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國家。
債務人
債的關系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