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承包是否承擔履約保證金

導讀:
進行工程建設時,一般是通過招標投標的方式確定承包人。而建筑工程可以進行聯合承包人,即有兩個以承包單位共同承包。承包人投標一般要繳納履約保證金,那么共同承包是不是承擔履約保證金?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共同承包是否承擔履約保證金
兩個以上承包人共同投標承包工程的,投標履約保證金由共同投標人共同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第六十條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適用前兩款規定。
二、招標人什么情況能不退還投標保證金
如果招標文件中,關于不退還投標保證金的相關條例沒有問題,而你作為投標人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招標方可以拒絕退還投標保證金。以下就是拒絕退還投標保證金的相關情況:
1、在投標截止日沒來投標,之前也沒有任何通知。
2、向投標方提交投標文件以后,突然放棄投標。
3、中標以后,接到通知書的30個工作日以內,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拒絕和招標人簽訂合同。
4、如果在投標過程中,被發現有違反法律和紀律的行為。
5、如果在投標過程中,因為違反規定,被他人投訴或舉報,事情還沒有解決,可以暫時不退還投標保證金,等待事情結束后,根據情況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