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

導讀: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那么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
是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分割土地承包經營權要注意什么
處理土地承包經營權分割糾紛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1、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即使是以夫或妻一方名義簽訂合同,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依然是屬于夫妻共同的。
2、在審理離婚案件中,如果夫或妻一方不知道或者因其他原因沒有分割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其在兩年的訴訟時效內,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單獨提起分割夫妻財產的訴訟。
3、對于離婚案件中,夫或妻一方存在過錯,是否可以根據婚姻法規定,對其少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