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欠的債務是否要雙方共同承擔?

導讀: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對婚前財產或婚后所得沒有約定,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應當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確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后,債務人的配偶只在其實際接受財產或受益的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同樣,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債務必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換言之,夫妻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各自的個人財產為擔保。那么婚前欠的債務是否要雙方共同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對婚前財產或婚后所得沒有約定,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應當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確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后,債務人的配偶只在其實際接受財產或受益的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同樣,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債務必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換言之,夫妻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各自的個人財產為擔保。關于婚前欠的債務是否要雙方共同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解決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醫等活動以及履行法定義務和共同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負的債務。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對婚前財產或婚后所得沒有約定,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應當視為夫妻共同債務。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婚前欠的債務是否要雙方共同承擔?
必須弄明白結婚后這個婚前債務是否會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
1、如果說是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債務,是其與債權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產生之前與債權人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根據債權相對性的原理,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后向其配偶主張權利。
2、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債務與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關系,且婚前所欠債務中的資金、財物已轉化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或已成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質生活條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個人債務即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但債權人對此應當承擔舉證責任。簡而言之,婚錢借的錢,造福了夫妻兩個人,那么就變成了夫妻共同債務。
確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后,債務人的配偶只在其實際接受財產或受益的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那么如何掌握債務人婚前所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證明標準?在司法實踐中:婚前個人債務向婚后共同債務的轉化有多種類型。例如:
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互以轉化為婚后共同債務;
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后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時,可以轉化為婚后共同債務;
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該房屋供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
夫妻之間的關系具有合伙性,而合伙人對合伙事務產生的債務,必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同樣,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債務必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換言之,夫妻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各自的個人財產為擔保。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是相對于夫妻雙方之外的債權人(第三人)而言的,是一種外部責任,在夫妻內部則是按份承擔。
債務往往是由一方借錢還不上導致的,而夫妻債務的性質比較特殊,其最終目的是為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而了解夫妻債務如何承擔對債權人來說是一件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