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個人債務是否要共同承擔?

導讀:
夫妻個人債務是相對于夫妻共同債務而言的,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哪些債務屬于夫妻個人債務,在司法實踐中一直是一個爭議較多的問題。離婚案件中,夫妻財產的分割,是當事人普遍極為關注的焦點之一,其中夫妻共同債務和夫妻個人債務的區分和認定,特別是夫妻個人債務的范圍的確定是訴訟的難點所在。由此可知,只有在婚前所負債務中的資金、財物已成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物質生活條件的,婚前一方所負的個人債務才隨之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償還責任。夫妻協商確定共同負擔的債務,即使該債務帶來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婚前的個人債務是否要共同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個人債務是相對于夫妻共同債務而言的,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哪些債務屬于夫妻個人債務,在司法實踐中一直是一個爭議較多的問題。離婚案件中,夫妻財產的分割,是當事人普遍極為關注的焦點之一,其中夫妻共同債務和夫妻個人債務的區分和認定,特別是夫妻個人債務的范圍的確定是訴訟的難點所在。由此可知,只有在婚前所負債務中的資金、財物已成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物質生活條件的,婚前一方所負的個人債務才隨之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償還責任。夫妻協商確定共同負擔的債務,即使該債務帶來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關于婚前的個人債務是否要共同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個人債務是相對于夫妻共同債務而言的,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哪些債務屬于夫妻個人債務,在司法實踐中一直是一個爭議較多的問題。離婚案件中,夫妻財產的分割,是當事人普遍極為關注的焦點之一,其中夫妻共同債務和夫妻個人債務的區分和認定,特別是夫妻個人債務的范圍的確定是訴訟的難點所在。
婚前的個人債務是否要共同承擔?
(一)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婚后共同債務
婚前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婚前個人債務即轉化為婚后共同債務,這是債權人向債務人配偶主張權利的根據。在司法實踐中,婚前個人債務向婚后共同債務的轉化主要有以下類型:(1)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后夫妻雙方使用的;(2)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后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的;(3)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該房屋供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由此可知,只有在婚前所負債務中的資金、財物已成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物質生活條件的,婚前一方所負的個人債務才隨之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償還責任。
(二)債務人配偶承擔清償責任的范圍
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后,債務人配偶有義務就該債務向債權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已無異議,但關于債務人配偶承擔連帶責任的范圍則有兩種不同的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共同債務后,夫妻雙方應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債務人的配偶不得以其接受婚前財產的范圍作為抗辯的理由,以便最大限度地實現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
另一種觀點卻認為,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共同債務后,債務人的配偶承擔連帶責任的范圍應當限定在其實際接受財產或受益的范圍內。
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可以大致分為如下幾類:
(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話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債務: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3)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夫妻從事正當的文化、教育、娛樂活動,從事體育活動等所負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4)夫妻共同從事生產、投資經營,也包括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的情形。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夫妻協商確定共同負擔的債務,即使該債務帶來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