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女方是否承擔前夫婚前債務

導讀:
夫妻債務咨詢我和前夫在2002年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今年有人向法院起訴我和我前夫,要我承擔我前夫在離婚前的借款,可這借款我根本不知道,在離婚時他也沒有提起過。請問現在我是否要承擔這筆債務?律師回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該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否則法院只能認定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那么離婚后女方是否承擔前夫婚前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債務咨詢我和前夫在2002年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今年有人向法院起訴我和我前夫,要我承擔我前夫在離婚前的借款,可這借款我根本不知道,在離婚時他也沒有提起過。請問現在我是否要承擔這筆債務?律師回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該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否則法院只能認定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關于離婚后女方是否承擔前夫婚前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債務咨詢
我和前夫在2002年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今年有人向法院起訴我和我前夫,要我承擔我前夫在離婚前的借款,可這借款我根本不知道,在離婚時他也沒有提起過。請問現在我是否要承擔這筆債務?
律師回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該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從這條規定來看,債權人起訴你和你前夫,要求你們償還借款沒有錯。你如果認為這筆借款與你無關,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由你向法院提供證據證明債權人和你前夫明確約定這借款屬于你前夫的個人借款,或者能證明這些借款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則法院只能認定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