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買賣過程中戶主去世如何過戶

導讀:
房屋買賣在現實生活中是非常多的,而房屋買賣要辦理過戶登記后,房屋所有權才發生轉移的。辦理房屋過戶登記前,需要買受人繳納契稅的,那么房產買賣過程中戶主去世怎樣過戶?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房產買賣過程中戶主去世如何過戶
房屋買賣過程中,如果房屋所有人去世的,一般由繼承人繼承房屋后,由繼承人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繼承開始的時間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二、法院強制執行房產過戶需要房屋產權證嗎
1、首先要接受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的審查
在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過后,房產交易雙方就需要向房產所在地房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管理部門會查驗有關的證件,審查產權時,會到現場作必要的調查,然后估價人員對交易的房產進行估價。
2、立契過戶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產權性質和購買對象,按審批權限申報有關負責人審核批準后,經辦人將通知買賣雙方辦理立契手續。買賣雙方在契約上簽名蓋章,雙方持買賣合同和相關證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立契過戶手續。
這里需要注意地是,賣方須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或確權證明,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共有的,其他房屋其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
3、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
房屋買賣雙方在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需要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買賣契約,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那樣就可換取新的房產證。
但是,在法院強制執行房產過戶時,你就可以不需要原房屋產權證。
在實際執行中,如果說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而有關單位就必須辦理。所以完全可以憑協助執行公函,以及法院判決書,個人證件等資料,到該住房所屬房管所,一人辦理過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