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租房合同一年中途退房怎么辦

導讀:
在大城市里面打拼是很多年輕人的選擇,然而想要在謀生的城市里面落腳,不少人都需要選擇租房子。但是如今工作變動大,租房基本都會跟隨工作地點變動,往往等不到租房合同到期就需要退房了。在簽訂租房合同一年的情況下,中途退房怎么辦?面就和大律網小編一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一,簽訂租房合同一年中途退房怎么辦
合同簽訂的是一年時間,還沒有到期租客要退房的,可以先和房東協商解除租房合同,如果房東不同意也可以起訴要求解除合同,不過作為違約方需要支付違約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二、違約損失賠償金額怎么確定
違約損害賠償金額具體包括實際利益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其中,實際利益損失比較直觀,相對容易計算,具體把握以下三個要點:
1、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條款,但是有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按照這個計算方法進行計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沒有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憑借相關的款項單據,書面證據來佐證,達成雙方協商一致。
3、如果雙方就實際損失金額,不能達成協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審查后進行判決。
可得利益損失,是指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在計算預期利益損失時,應把握三點:
1、時間點:以合同訂立的時間作為計算預期利益的時間點;
2、損失的最高額,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預見的期待利益為上限;
3、預期利益,應是在合同中當事人有明確的約定或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的,或是違約方預見到的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是合同違約方或加害人應承擔的損失后果。
此外,還要注意違約方的主觀惡意程度及守約方因對方違約所獲利益的合法、合理性。
確定違約損失賠償金額的具體方式:
1、根據上面說到的,把握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的要點,搜集主張這些實際損失的相關證據,加以佐證。
2、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計算方法確定違約損失賠償金額。如果在實際操作中,實際損失大于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請增加。
3、再有就是根據合同的特殊性,對應相關的法律法規計算。譬如投入資金的利息、采取恰當防損措施的費用、房屋升值差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