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私油多少才違法

導讀:
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都知道如果要經營汽油的話必須要有經營許可證明,個人私自倒賣油是屬于違法的行為,但是偏偏就有人這樣做。面對這樣的情況下,那么對于倒賣私油多少才是違法呢?下面就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解答相關的內容。
一、倒賣私油多少才違法
根據《刑法》規定,如果沒有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私人買賣汽油柴油是違法的。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即構成本罪。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在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并且具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這是本罪在主觀方面應具有的兩個主要內容。如果行為人沒有以謀取非法利潤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規,買賣經營許可證的,不應當以本罪論處,應當由主管部門對其追究行政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二、非法經營罪的構成要件
按規定,非法經營罪的構成要件包括以下幾方面要件:
1、客體要件:非法經營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限制買賣物品和經營許可證的市場管理制度。
說白了,就是商家違反國家規定,未經允許就從事某項經營活動,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社會和國家的利益。
2、客觀要件:表現為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實質上,是指商家實施了未經允許的買賣活動,如果商家沒有實際行動的,光想,是不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的。
3、主體要件:非法經營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一切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
通常是指年滿16周歲的正常人,才能構成非法經營罪,而未滿16周歲或精神病人,是不能構成非法經營罪的。所謂“單位”,是指各種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等法人、組織
4、主觀要件:非法經營罪主觀方面是故意的,并且具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