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撞到人責任書沒下來,負不起醫藥費怎么辦

導讀:
發生交通事故后造成受害人人身損害的,事故的責任人是需要對受害人進行經濟補償的,如果是發生的是嚴重人身損害的,賠償的數額可能是比較大的,那么車撞到人責任書沒下來,負不起醫藥費如何處理?下面由大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車撞到人責任書沒下來,負不起醫藥費怎么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車撞到人后責任書還沒下來的,如果是搶救的可以由保險公司先行墊付,確定責任人后,由責任人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賠付,超過額度的部分由責任人承擔。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
(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肇事車沒有保險,車主沒能力賠償,可以怎么做
車禍發生后,車主第一時間應該報警,通過交通事故認定書確定雙方責任,如果確定對方為肇事一方承擔賠償義務的話,可以向其要求賠償。
但現實中,很多車主在事故理賠上,往往會遇到這種傷透腦筋的問題,交通事故糾紛處理中,警方認定自己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理賠時卻發現肇事方沒有賠償能力。對方給自己的態度往往是:“你去告我吧,法院怎么判無所謂,反正我賠不起。”一起簡單的事故理賠竟要打上一場官司,這讓很多車主始料未及。
如果遇到肇事一方沒錢賠付,同時也沒有保險,受害方可以行使代位求償權。
代位求償就是指,如果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對這個保險標的造成損害的話,那么,保險公司可以先賠付給被保險人,然后再對第三人的過錯進行追償。”
若是對方沒有賠償能力時,我們可以按照以下做法來做:
1、如果己方有購買商業險的話,可以向己方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賠償,要求保險公司賠償己方相關損失后,將向肇事車主追償的權利讓渡給保險公司行使,由保險公司向肇事車主追償。
2、如果己方沒有商業險,只有交強險時,一般不可以要求行使代位求償權,但可以與肇事車主協商,要其分期償還,慢慢賠償損失。
3、如果肇事車主在交通事故中承擔全部或次要責任,造成己方直接財產損失六十萬元以上且無力償還的,可要求肇事方車主承擔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