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下來對方全責

導讀:
交通事故認定書下來對方全責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一般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0日內出具,需要檢驗、鑒定的,不計算在內;其次,要求肇事方墊付醫藥費及保險公司支付1萬元醫藥費;再次,如果對方沒有保險或有逃逸、無證駕駛行為等行為的,建議把肇事車輛進行財產保全;最后,在治療結束后,去憑傷殘等級,之后協商賠償事宜,協商不成,則向法院起訴。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所載明的內容,顯示其具有書證的特性,因由公安機關制作,故應為公文書證,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下來對方全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認定書下來對方全責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一般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0日內出具,需要檢驗、鑒定的,不計算在內;其次,要求肇事方墊付醫藥費及保險公司支付1萬元醫藥費;再次,如果對方沒有保險或有逃逸、無證駕駛行為等行為的,建議把肇事車輛進行財產保全;最后,在治療結束后,去憑傷殘等級,之后協商賠償事宜,協商不成,則向法院起訴。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所載明的內容,顯示其具有書證的特性,因由公安機關制作,故應為公文書證,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下來對方全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認定書下來對方全責
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一般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0日內出具,需要檢驗、鑒定的,不計算在內;
其次,要求肇事方墊付醫藥費及保險公司支付1萬元醫藥費;
再次,如果對方沒有保險或有逃逸、無證駕駛行為等行為的,建議把肇事車輛進行財產保全;
最后,在治療結束后,去憑傷殘等級,之后協商賠償事宜,協商不成,則向法院起訴。
提醒:請保管好相應的材料:比如交通事故認定書、病歷本、醫療費發票,交通費發票等。
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過對交通事故現場勘察、技術分析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責任后所作的技術性結論,該結論不具有拘束力和執行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一種證據。作為證據,當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應依證據規則審查其效力性及證明力,若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采信該證據,而應以自己審理認定的事實作為定案根據。
性質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它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是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調解的依據;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檢察院對于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訴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確定損害賠償的證據。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所載明的內容,顯示其具有書證的特性,因由公安機關制作,故應為公文書證,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同時決定了該認定書不具有行政可訴性,不服認定書的結論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也決定了法院在審理交通事故案件時,應該和其他證據一樣進行真實性、客觀性、合法性審查,如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該認定書時,法院無需經過重新認定即可不予采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