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書下來怎么辦

導讀: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交通事故責任書下來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關于交通事故責任書下來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責任書下來怎么辦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依據事故認定書確定的責任進行賠償當事人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申請調解或者向法院起訴涉及交通違法的作出相應處罰。
二、相關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第六十四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
第八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
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