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責任書下來對方不簽字怎么辦

導讀:
如果當事人對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有異議),可在接到認定書三日內向上級公安交警部門申請復核,復核內容寫清復核請求及理由和主要證據。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那么交通責任書下來對方不簽字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當事人對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有異議),可在接到認定書三日內向上級公安交警部門申請復核,復核內容寫清復核請求及理由和主要證據。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關于交通責任書下來對方不簽字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責任書下來對方不簽字怎么辦
有的當事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對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方不簽字。當事人簽字與否,并不代表當事人對認定書的認可,這只是交警部門的一種送達方式。交警部門送達交通事故認定書有兩種方式:
1、直接送達,即由當事各方在送達回執上簽字后交與當事人;
2、當事人拒絕簽字的,可在七日內通過郵局郵寄送達,即視為已送達當事人。如果當事人對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有異議),可在接到認定書三日內向上級公安交警部門申請復核,復核內容寫清復核請求及理由和主要證據。當事人是否簽字,對以后事故損害索賠都不會受到影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限是多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