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索賠的依據有哪些?

導讀:
建設工程索賠的依據有哪些?
工程索賠的原則包括要以合同為依據、及時提交索賠意向書、必須注意資料的積累。值得注意的是,收集的證據要確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費用和工期索賠應附該項目現場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記錄、計算資料及相關的證明材料。
網友咨詢:
請問,建設工程索賠的依據是什么?
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楊科律師解答:
《民法通則》、《合同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裝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實施辦法》等都有涉及工程索賠的條款,可以作為推行工程索賠的法律依據。
楊科律師補充:
索賠費用的組成與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組成類似,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人工費:指列入概算定額的直接從事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和附屬輔助生產單位的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
(2)設備費:可采用機械臺班費、機械折舊費、設備租賃費等幾種形式。當工作內容增加引起的設備費索賠時,設備費的標準按照機械臺班費計算。
(3)材料費:材料費的索賠包括:由于索賠事項材料實際用量超過計劃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費;由于客觀原因材料價格大幅度上漲;由于非承包人責任工程延期導致的材料價格上漲和超期儲存的費用。
(4)管理費:此項可分為現場管理費和企業管理費兩部分。索賠款項中的現場管理費是指承包人完成額外工程、索賠事項工作以及工期延長期間的現場管理費,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辦公、通信、交通費等。索賠款中的企業管理費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間所增加的管理費。包括總部職工工資、辦公大樓、辦公用品、財務管理、通信設施以及企業領導人員赴工地檢查指導工作等開支。
(5)利潤:一般來說,由于工程范圍的變更、文件有缺陷或技術性錯誤、業主未能提供現場等引起的索賠,承包商可列入利潤。但對于工程暫停的索賠,由于利潤通常是包括在每項實事工程內容的價格之內,而延長工期并未影響削減某些項目的實施,也未導致利潤減少。所以,一般監理工工程師很難同意在工程暫停的費用索賠中加進利潤損失。索賠利潤的款額計算通常是與原報價單中的利潤百分率保持一致。
(6)延遲付款利息:發包人未按約定時間進行付款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延遲付款的利息。
楊科律師補充總結:
工程索賠,是需要有法律依據與事實依據的,在法律上,工程索賠是一方違反了合同,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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