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工程欠款時要注意什么?追討工程欠款的途徑有哪些?

導讀:
解決工程欠款時要注意什么?追討工程欠款的途徑有哪些?
在建設施工中,由于工程款往往是一筆不小的款項,有些建設單位會拖欠工程款項,只是暫時支付其中一部分款項,而另一部分工程款遲遲不到賬。那么,解決工程欠款時要注意什么?追討工程欠款的途徑有哪些?如何有效防范工程欠款現象?重慶坤博律師事務所謝光武律師解析。
解決工程欠款時要注意什么?
一、施工企業要加強管理并做好防欠清欠工作
施工企業要預防拖欠工程款發生,加強企業管理,特別要加強對施工合同、施工質量、工期的管理。要調整經營結構,將承包工程的重點放在有實力、信譽比較好的業主和項目上。承接任務時必須對業主的業績、資信進行詳細的調查,對待墊付資金等工程要十分謹慎,要將墊付工程提高到投資行為管理的高度來對待。對已拖欠的工程款,要認真做好清欠工作,組建專門機構,成立由公司、分公司、項目部三級清欠小組,建立拖欠款回收月報表制度,要把責任指標落實到部門和人頭。
二、作好以施工合同為基礎的施工索賠工作,避免結算糾紛
施工索賠是建筑企業維護自己正當權益,避免損失,增加利潤的重要手段。索賠一方面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的約定,一方面依據整個締約、履約過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來往信函、指令或通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的各種記錄、工程照片、氣象資料、各種驗收報告、有關原始憑證、國家發布的相關規定及有效信息等。建筑施工企業在施工之初就要作好索賠的準備,注意收集這些資料。
三、依據現有法律及有關司法解釋維護自己的權利
國家頒布了一系列關于工程糾紛解決方面的法律,如《合同法》第286條中規定了承包人對建設工程的價款可就該工程行使優先受償權;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等。建筑施工企業可依據這些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審慎審查防范違法工程避免損失
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禁止性規定的工程即屬違法工程。違法工程可能會被政府進行強制拆除,存在無法獲得工程款的風險。為防范此類風險,建筑施工企業在承包工程前要首先確認建設方的工程是否合法。如果其合法性得不到落實,要在合同中約定支付高比例的進度款和中間結算,切勿墊資;或要求對方和第三方提供,以工程款的支付及非自己原因導致的損失,由擔保方承擔。
五、堅決果斷面對爛尾樓工程
爛尾樓工程是因業主資金原因導致停工時間較長的工程。面對可能發生爛尾風險的工程,一旦業主拖欠進度款時間過長,立即向其發出限期催款函,如仍不支付,則果斷停工,訴諸法律手段,除非業主支付或提供了充分適當的擔保,方可繼續施工。
六、連帶真正業主謹防項目公司拖欠
建筑施工企業與項目法人合作時,為避免建筑企業的工程款難以收回的風險可采取的防范措施為要求發包人讓真正的業主提供履約擔保。如工程已竣工項目公司不及時給付工程款,要迅速起訴,列發包人和真正的業主為共同被告,并保全所建工程和真正業主的其他資產。
七、采取有效措施正確對待墊資工程
墊資施工囿于國情無法回避,但要在合同中作出明確約定,并明確墊資是否有利息及利息的計算方法。對于墊資施工的項目,可采取的規避該風險的措施為要求業主請第三方提供充分、適當的擔保如銀行保函、等。
八、合法施工杜絕違法行為
為了避免結算風險和杜絕包工頭等轉嫁風險搞投機,要盡量杜絕把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更不要為了一點可憐的管理費允許他人掛靠,因為那是百分之幾的收益,百分百的風險。如果存在轉包、分包或掛靠,要采取控制風險的措施,向實際施工人處派駐監督人員,作好質量、工期控制,尤其做好財務控制。
謝光武律師補充:
追討工程欠款的途徑有哪些?
一、與欠款人進行協商
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處于比較強勢的地位,無論是發包人欠款,還是轉包人、違法分包人欠款,他們都有各種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質量有問題、工程延期、發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轉包人或違法分包人攜款潛逃、發包人拒不結算、拒不驗收等等,但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
在欠款人比較強勢的情況下,被欠款人一般都會主動與發包人、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等進行協商解決,爭取能夠達成還款協議。被欠款人為盡快能夠拿到工程款,往往會做出較大的讓步,只要不虧本甚至少虧本的情況下,都可以達成協議,但即便這樣,欠款人也不一定會領情,多數情況下,欠款人希望達到的目的是能不給就不給、能拖就拖。因此,實踐中,協商解決有時無法起到作用。
二、找追債公司幫助
在欠款人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情況下,部分被欠款人選擇請求追債公司的幫助,來協助要回工程欠款。在實踐中,這種方式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因為本身追債公司的合法性就存在一定的問題。根據我國目前的相關法律規定,追債公司一直游離于法律的灰色地帶,在追債公司本身存在合法性問題的前提下,其從事的追債行為,很難保證其完全合法。
部分被欠款人通過這種方式,追回了全部或者部分工程欠款,但也有的不僅沒有追回工程欠款,反而因追債公司的違法行為而導致牢獄之災。因此,找追債公司是一把雙刃劍,如果利用好了,那么會很快的追回工程欠款;如果利用不好,反而將自己割傷。
追債公司在追債過程中,可能會通過以下方法,(1)心理施壓法,即追債公司想辦法搞到欠款人的電話、住處,然后時常打電話“問候”或不時登門“拜訪”欠款人,讓欠款人感到心理壓力;(2)粘著不放法,即追債公司粘著欠款人不放,不管欠款人走到什么地方,都堅決跟著,直至還款為止;(3)貼身跟蹤法,此法與粘著不放法基本一致,但性質不同,前者是公開的跟蹤,后者則存在一定的隱蔽性,更能讓欠款人感到心理壓力;(4)七寸打擊法,即追債公司通過對欠款人的背景進行調查,包括社會關系、有無償還能力,然后通過走訪、調查相關人員,尋找欠債者的弱點,找到弱點后,對癥下藥。以上四種方法,都或多或少的存在違法的地方,涉嫌侵犯了他人人身自由權、隱私權等權利,因此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如果追債公司的行為情節把握不準,達到了比較嚴重的程度,那么則涉嫌構成刑事犯罪,如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綁架罪、故意傷害罪等。若追債公司行為構成了犯罪,那么被欠款人作為追債公司的委托人,在刑事案件中則是主謀,也要承擔刑事法律責任,主犯還要從重處罰。
三、法律途徑
所謂法律途徑,無非是指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等待法院判決之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此方法安全可靠,但如果欠款人是小企業,特別是在個人借用或掛靠資質的情況下,由于經濟實力有限,一般不愿意選擇此法,一方面原因是通過訴訟方式太復雜,而且時間拖的非常久;另一方面,法院判決之后,如果欠款人仍然不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則還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要以來時間拖的會更久,這就為欠款人逃債、轉移財產的爭得了時間。
如果欠款人是有資質的企業,有一定的經濟風險承受能力,會選擇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追討欠款。一些欠款人在為了將欠款及時追回,又不想通過的訴訟方式時,則會選擇非訴的方式來追討欠款。
從規避法律風險的角度而言,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追討欠款,仍然是工程欠款追討的最佳方式。即便在訴訟的過程中,也可以通過由法官作為中間人,做欠款人的工作,同時被欠款人也作出一定程度的讓步,在這種情況下,欠款雙方很容易達成和解,然后簽署和解協議。在一方不履行和解協議時,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協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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